大埕镇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潮安区庵埠镇“12·16”火灾事故教训,根据《潮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大埕镇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总目标,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有效消除全镇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杜绝小火亡人、小火成灾问题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杨振歆(镇党委书记、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汤梓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任组长,陈宗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汉杰(镇党委委员)、林坚锐(镇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成员为镇安监所、派出所、企业办、党政办、宣传办、武装部、林业站、供电所、三防办及各村委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镇消防救援办公室,由镇消防救援队分管领导陈宗荣任办公室主任,镇安监所、派出所、企业办、党政办、宣传办、武装部、林业站、供电所、三防办及各村委各一名业务骨干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对各村各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每周督导、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对接上级工作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8日至12月21日。各村、各部门要迅速召开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12·16”火灾事故的批示、市政府“12·17”火灾现场会和县政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5日,各村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潮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潮消安〔2020〕14号)》要求,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月16日至17日,由镇消安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工作人员,对各村、各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形成整治工作专报上报县消安委和县委、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敏感性、责任感和紧迫感投入到整治工作中来,切实从源头上消除一批影响全镇民生安全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实效。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消安委“六查”和“六个一”工作要求落实各自工作责任。各村要切实承担起此次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人员、经费等整治工作保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自身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实督导机制,强化信息报送。此次整治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各村各部门要切实优化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镇整治工作专班要坚持问题导向、过程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一周一督导、一周一通报”工作机制,尽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减轻基层迎检负担;各村要自觉加强信息报送,按2020年12月24、12月31日、2021年1月7日、1月14日四个时间节点报送《潮州市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到镇消防救援大队邮箱mndn163@163.com,逾期未报送的将予以通报。
附:1、《潮州市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排查表》;
2、《潮州市饶平县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