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凤江新城实验学校及幼儿园新建工程(一期)规划设计方案及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2023-08-14 17:3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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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饶平县凤江新城实验学校及幼儿园新建工程(一期)规划设计方案已完成批前审查工作,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一期规划设计方案及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单位:饶平县教育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饶平县凤江新城实验学校及幼儿园新建工程(一期)。

  三、建设位置:饶平县联饶镇山门村汕汾高速公路南侧地块。

  四、建设规模:规划建设1栋三层幼儿园综合楼,幼儿园大门,1栋单层设备用房及学校部分活动场地(300米标准运动场、排球场、篮球场等)。规划建筑面积12075.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1895.68㎡,不计容建筑面积179.82㎡(地下水池、泵房)。

  五、交通组织:幼儿园主出入口设置于用地西侧连接城市支路(规划12米)、学校主出入口设置于用地东侧连接城市支路(规划18米)。

  六、建筑物退离道路红线及用地界线情况:幼儿园大门退离规划道路红线5米,幼儿园综合楼退离规划道路红线最小3.15米,设备用房退离规划道路红线最小9.02米。

  七、建筑高度:幼儿园综合楼建筑高度13.4米,幼儿园大门建筑高度8.35米,设备用房建筑高度5.4米。

  八、规划技术指标:一期用地面积21192.4㎡。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5607.01㎡,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164.69㎡(其中幼儿园综合楼5016.34㎡,幼儿园大门63.86㎡,设备用房84.49㎡),不计容建筑面积442.32㎡(地下水池及泵房)。容积率0.244。一期规划总基底面积1857.92㎡(其中幼儿园综合楼1709.57㎡,幼儿园大门63.86㎡,设备用房84.49㎡),低层建筑密度8.77%。一期规划绿地面积7679㎡,绿地率36.23%。一期规划机动车位9个,机动车位系数2.0。

  九、平面布置及其他:建筑物平面布置、公共设施及配套用房布置、平面方案的具体尺寸及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

  十、公示时间:10日(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3日)。

  十一、公示地点:饶平县人民政府公众网(www.raoping.gov.cn)、建设项目现场公示栏。

  十二、意见反馈:与本方案有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时间内(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3日)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768-7805025;邮寄地址: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自然资源局;邮编:515700)。

  附:总平面图

  饶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4日     

  1-230904-总平面图-报规(一期指标表+工程名)_t3-模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