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
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二是负责经办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市驻饶行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三是承担全县各项社保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市驻饶行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个人帐户和档案的信息资料。四是负责编制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份财务报告;负责社保基金的划拨工作和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协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社保基金专户。五是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及给付待遇标准。六是负责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七是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本局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八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九是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规划和开发工作,组织和开展社会保险对外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十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职责需要,我局共设置6个职能股(室)。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人秘股、计划财务股、保险关系股、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股、社会保险稽核股。
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饶平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饶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依法依规做好社保经办业务,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保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作,保证各类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为建设幸福文明饶平做出贡献。
四、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饶平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饶财[2015]18号)的要求,按照“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确保运转、服务大局、收支平衡、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严从紧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按在职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县财政局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结合2016年工作任务,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五、2016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当年收入预算581万元,具体为: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1万元。
2.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70万元。
(二)支出预算
当年安排支出预算581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5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和正常开展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退休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支出;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4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万元,;项目支出81万元(其中属基本支出性质19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支出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1:2016年度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收支预算总表/UploadFiles/PublicInformation/xzqtdwrpxshbxjjglj/201607041820123323.pdf附件2:2016年度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UploadFiles/PublicInformation/xzqtdwrpxshbxjjglj/20160704182112059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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