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饶平县海洋与渔业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5-09-30 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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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饶平县海洋与渔业局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饶平县海洋与渔业局部门机构设置由5个预算单位构成,包括海洋与渔业局本部及列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广东省渔政总队饶平大队;饶平县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站;饶平县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饶平县大埕湾水产资源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主要职能:一是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管理的法规、规章,制订本县海洋资源、渔业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二是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使用,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按规定实施海域权属管理制度、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三是负责海洋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协助县有关部门拟订陆源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四是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指导渔业电信和渔船管理工作。五是组织深海和远洋渔业开发活动,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指导渔港、水产品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六是研究拟订渔业发展的重大技术进步措施,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导海洋与渔业教育工作,实施“科技兴海”、“科技兴渔”战略。七是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处理有关涉外事务。八是负责建设和管理海洋业务系统及其基础设施,指导各镇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管理属下事业单位。九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海洋与渔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职责需要,我局共设置5个职能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4年度饶平县海洋与渔业局行政编制人员47人,工勤编制人员2人,事业(财政补助人员)19人,共68人。2014年度末实有行政编制人员为39人,工勤编制人员2人,事业(财政补助人员)21人,共62人;退休人员26人,合计88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饶平县海洋与渔业局认真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管理的法规、规章,制订本县海洋资源、渔业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使用,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按规定实施海域权属管理制度、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抓好渔港及配套设施建设,推进现代渔港经济区建设步伐;加大渔政海监执法力度,保护海洋资源;抓好渔业安全生产,构建平安渔业;加大力度做好海洋海岛综合管理,推进全县海洋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构筑现代渔业产业体系。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1113.97万元,本年收入决算920.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06万元;其他收入290.05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度支出决算1234.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68.11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决算602.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1.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5.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69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中,项目支出决算56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48.46%,其中:主要支出项目有鱼病防治专项经费、质量安全专项经费、渔业资源保护专项经费、渔港抢险专项经费、海洋生态修复专项经费、海域使用管理专项经费、渔港管理专项经费、渔业保险专项经费、渔业执法专项经费等,饶平县海洋与渔业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类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485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90000 元,主要包括:(1)报废 0 辆、更新购置 0辆,购置支出 0 元;(2)公务车保有量4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90000元,平均每辆 22500 元。比2013年支出减少8675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3.公务接待费:58批次,315 人次,支出 58500 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比2013年支出减少33625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附表:1.2014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