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2020年第6期食品信息监督抽检公示

2020-09-30 14:57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为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掌握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0年饶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依法对辖区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抽检。现将部分食品抽检情况进行公示,共45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41批次;调味品29批次;肉制品11批次;罐头2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209批次;餐饮食品64批次;食盐10批次;酒类2批次;乳制品1批次;糖果及糖果制品11批次;饮料20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糕点15批次;豆制品6批次。以上20个食品大类,除食用农产品(蔬菜)2批次,调味品2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罐头1批次,共7批次检验项目不合格外,其他20个食品大类共448批次样品,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如下:

      (一)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余味食府购进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24.7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2、饶平县江湖渔道餐饮店购进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分别为13.6μg/kg、22.6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调味品2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海胜茗苑大排档购进的,由汕头市澄海区盐鸿佳成鱼露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0-07-14,规格型号为615ml/瓶的原汁鱼露,标签不符合(营养成分表字符高度不足1.8mm),应符合GB 7718-2011和GB 28050-2011的要求。2、饶平县围炉餐饮店购进的,由成都市一家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0-07-21,规格型号为600克/包的牛油底料,标签不符合(未标注联系方式,不符合GB 7718-2011 4.1.6的要求;营养成分表项目顺序错误,不符合GB 28050-2011 表1的要求),应符合GB 7718-2011和GB 28050-2011的要求。

      (三)罐头1批次不合格:饶平县临家小院饭店购进的,由南平市闽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0-01-01,规格型号为500克/包的绿笋,标签不符合(“脂肪”、“钠”含量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 28050-2011 表1“0”界限值要求),应符合GB 7718-2011和GB 28050-2011的要求。

      (四)餐饮食品2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临家小院饭店购进的,生产日期为2020-08-27的粉条,铅(以Pb计)检出值为1.24mg/kg,不符合标准要求(≤0.5mg/kg);2、饶平县海之诚海鲜店购进的,生产日期为2020-08-31的麦包,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44mg/kg,不符合标准要求(≤100mg/kg)。

      三、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月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具体抽检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2020年食品抽检结果公示第六批合格清单.xls

附件2:2020年食品抽检结果公示第六批不合格清单.xls

附件3:2020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公示第五批合格清单.xls

附件4:2020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公示第五批不合格清单.xls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