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2020年第4期食品信息监督抽检公示

2020-08-04 11:3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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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掌握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0年饶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依法对辖区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抽检。现将部分食品抽检情况进行公示,共20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调味品11批次;饼干3批次;罐头5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3批次;食盐3批次;方便食品12批次;糕点3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饮料9批次;食用农产品119批次;餐饮食品22批次。以上15个食品大类,除食用农产品(蔬菜)2批次,共2批次检验项目不合格外,其他15个食品大类共199批次样品,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如下:

      (一)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1、由广东福宁易购超市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购进的豇豆,水胺硫磷检出值为1.00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0.05mg/kg);2、由广东福宁易购超市有限公司新丰分公司购进的韭菜(韭菜黄),镉(以Cd计)检出值为0.086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0.05mg/kg)。

      三、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月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具体抽检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2020年食品抽检结果公示第四批合格清单.xls

附件2:2020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公示第三批合格清单.xls

附件3:2020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公示第三批不合格清单.xls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