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实施单位
实施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适用
情形
决定
情况
实施期限
查封、扣押的设施
及设备
解除
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备注
1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
钱东镇径南村下河一电镀加工点
通过暗管以及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重金属铬)的行为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项
2022年11月7日依法实施查封;潮环强决字[2022]饶01号
30日
生产电闸及电镀池等主要生产设备
尚未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