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饶平县华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21-05-07 12:36
来源: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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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华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22MA5389EH57

法定代表人:詹金堤(公民身份证号码:445122XXXXXXXX0915)

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饶洋镇水东村下新楼与下东山林交界处

2021年3月15日,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联合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执法人员对你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司厂区原料仓库堆场尚未依照《饶平县华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页岩多孔烧结砖7200万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配套水雾喷淋抑尘装置即投入生产。

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现责令你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配套水雾喷淋抑尘装置,并在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告我局。

你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潮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