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广东径新食品有限公司)
2021-03-02 10:57
来源: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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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径新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22707616335Y
法定代表人:钟X昌(公民身份证号码:440522XXXXXXXXXXXX)
地址:饶平县钱东镇径新村
2020年6月11日,根据群众投诉,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你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你司污水处理站东边排水沟有少量废水流入灰寨改溪。经确认,该废水为生产车间流向污水处理站的管道泄漏。
9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司法人代表进行调查询问,你司法人代表承认广东径新食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定对应的水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导致废水出现泄漏时未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
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监测报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现责令你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在90日内完成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进行网上备案。
你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潮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