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饶平县联盛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1-01-15 11:32
来源: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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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联盛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22MA5476BT18

法定代表人:王剑明(公民身份证号码:440522XXXXXXXXXXXX)

地址:饶平县浮山镇荔林村宫后领山

2020年12月3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你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你司厂区洗砂场设有一塑料管连接至厂区东侧涵沟,涵沟连接至厂区大门东侧一排放口,现场有少量生产废水从该排放口外排。

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1、现场检查笔录;

2、调查询问笔录;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饶环建复〔2020〕12号);

4、现场照片。

你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和《潮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标准》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司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你司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部门):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西门路口(原老交委六楼)

联系电话:8886144         邮政编码:515700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