汫洲镇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2020-12-23 09:22
来源:汫洲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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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自10月1日进入新一轮的森林特别防护期,进山旅游、秋收冬种、祭祀上坟烧纸及林区建设施工等诱发火灾因素增多,森林火灾隐患突出,形势不容乐观。为有效控制野外火源,确保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根据县森防办、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联合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镇决定自2020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为期近3个月的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防患于未然,有效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严重人员伤亡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打击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所有森林违法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违法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二)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花放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三)违法林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四)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五)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六)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七)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三、行动要求

(一)行动时间

行动时间为3个月,分3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

2、打击查处阶段(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3、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二)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的专项行动,是做好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社区(村、场)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做足功夫、细化措施、有效保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上来。为加强全镇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领导,镇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总 指 挥:沈吉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李伟彬(党委委员)

成    员:涂钦书(林业站长)、麦树涛(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林育彬(民政办主任)、林伟丰(安监所所长)、林水平(城建办主任)、林钟镇(综合大队队长)、黄如添(林业站工作人员)、麦贤文(汫西社区书记)、麦国发(汫北社区书记)、林泽群(汫和社区书记)、林吉兆(汫平社区书记)、林钟育(汫南社区书记)、林惠胜(汫东社区书记)、邱树群(港西社区书记)、林海亮(东风社区书记)、康为标(东灶村书记)、黄保桂(下园村书记)、卓伟盛(山家村书记)、施育辉(西峡村书记)、黄御音(湖水村书记)、麦肖永(三盐场书记)、麦镇合(三屿场书记)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涂钦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87891676,手机:1367076****。

2、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社区(村、场)要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对森林火灾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数量多、影响广、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予以曝光。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要大力拓宽和畅通社会及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渠道,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高压态势。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3、协作联动,严格执法。各社区(村、场)要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分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利用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和地面巡逻等手段,对森林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控,并按时搜索QQ群、微博、微信、论坛、博客服务等网站反映的火情信息,及时将森林火灾信息第一时间通报同级森林公安机关,接到火情信息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现场勘查、火因调查等侦查工作。

4、落实责任,狠抓督导。各社区(村、场)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追究机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严、执法不为,造成森林火灾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频发的,要及时启动问责机制,督促整改到位。

汫洲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