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二批

2018-04-30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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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饶)食药监食罚〔2018〕17号  

广东径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奥尔良烤肉”案

广东径新食品有限公司

 

钟武昌

广东径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奥尔良烤肉”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四)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予以警告;2、没收不合格产品“奥尔良烤肉”193包及违法所得507.61元;3、处罚款20000元。  

主动履行,2018年5月2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