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一批

2018-11-2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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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饶)食药监食罚〔2018〕63号  

 饶平县海益食品贸易商行销售不合格食品“鱼干”和“蚝干”案

 饶平县海益食品贸易商行

 

张伟东

 饶平县海益食品贸易商行销售不合格食品“鱼干”和“蚝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1.9元,并处1000元罚款。

主动履行,2018年11月30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15日

 

2

(饶)食药监药罚〔2018〕15 号

饶平县新丰镇林新社无证经营药品案

饶平县新丰镇林新社

 

林新社  

饶平县新丰镇林新社无证经营药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 没收扣押的药品和违法所得18元,并处药品货值金额五倍罚款即1040元,罚没款共1058元。

主动履行,2018年12月1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16日

 

3

(饶)食药监食罚〔2018〕65号

饶平县三滴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田峰山单枞茶包”案

饶平县三滴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余棣翰 

饶平县三滴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田峰山单枞茶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扣押的涉案产品14盒;2、没收违法所得12.5元,并处予3000元罚款,共计罚没款3012.5元。

主动履行,2018年12月2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17日

 

4

(饶)食药监药罚〔2018〕14号

饶平县新丰镇溁东村卫生站非法渠道购进经营(使用)药品案

饶平县新丰镇溁东村卫生站

 

谢传满

饶平县新丰镇溁东村卫生站非法渠道购进经营(使用)药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69.4元,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五倍罚款共732.5元,罚没款共802元。

主动履行,2018年11月30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15日

 

5

(饶)食药监食罚〔2018〕79号

饶平县九韵茶叶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桃花茶”案

饶平县九韵茶叶店

 

陈秀芝

饶平县九韵茶叶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桃花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 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00.2元,并处1000元罚款,共1300.2元。

主动履行,2018年12月5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0日

 

6

(饶)食药监食罚〔2018〕77号

饶平县裕兴达餐馆经营使用不合格食品“青瓜”案

饶平县裕兴达餐馆

 

郑燕君 

饶平县裕兴达餐馆经营使用不合格食品“青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处予2000元罚款。

主动履行,2018年12月5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0日

 

7

(饶)食药监食罚〔2018〕64号

饶平县淘不停食品商行经营不合格食品“桃胶皂角米雪燕”案

饶平县淘不停食品商行

 

陈权 

饶平县淘不停食品商行经营不合格食品“桃胶皂角米雪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 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给予警告;2、没收查封扣押的物品;3、没收违法所得78元,并处1000元罚款,共1078元。

主动履行,2018年11月30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15日

 

8

 (饶)食药监食罚〔2018〕80号

广东金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香港橄榄菜”案

广东金盛食品有限公司

 

史定生  

广东金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香港橄榄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 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扣押物品;2、没收违法所得288元并处罚款20000元,共20288元。

 

主动履行,2018年12月1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16日

 

9

(饶)食药监食罚〔2018〕68号

饶平县新丰镇新旺家福购物商店销售不合格食品“芹菜"案

饶平县新丰镇新旺家福购物商店

 

吴开龙  

饶平县新丰镇新旺家福购物商店销售不合格食品“芹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2元,并处1万元罚款。

主动履行,2018年12月7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2日

 

10

(饶)食药监食罚〔2018〕81号

饶平县嘉生百货商行经营不合格食品“花生仁”案

饶平县嘉生百货商行

 

张尚杰      

饶平县嘉生百货商行经营不合格食品“花生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给予警告;2、没收扣押的花生仁1.6斤及违法所得9.52元,并处2000元罚款,共计罚没款2009.52元。

 

主动履行,2018年12月5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0日

 

11

(饶)食药监食罚〔2018〕66号

饶平县恒晟百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饶平县恒晟百家商贸有限公司

 

林金锋

饶平县恒晟百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 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给予警告;2、没收查封扣押的物品;3、没收违法所得158.2元,并处2000元罚款,共2158.2元。

主动履行,2018年12月1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16日

 

12

 (饶)食药监食不罚〔2018〕05号  

饶平县华贵西饼屋超范围经营自制饮品案

饶平县华贵西饼屋

 

钱进

饶平县华贵西饼屋超范围经营自制饮品

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的规定,给予以下处理:不予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2018年11月29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14日

 

13

(饶)食药监食免行罚〔2018〕06号

饶平师范实验小学食堂经营不合格食品“全盛贡菜”案

饶平师范实验小学食堂

 

沈派英

饶平师范实验小学食堂经营不合格食品“全盛贡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扣押的物品;2、免予其他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2018年12月1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16日

 

14

(饶)食药监食免行罚〔2018〕08号

饶平县城西实验中学食堂经营不合格食品“全盛贡菜”案

饶平县城西实验中学食堂

 

钱辉华

饶平县城西实验中学食堂经营不合格食品“全盛贡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扣押的物品;2、免予其他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2018年11月30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15日

 

15

(饶)食药监食免行罚〔2018〕10号

郑镇炎销售不合格食品“青瓜”案

郑镇炎

 

郑镇炎

郑镇炎销售不合格食品“青瓜”

依据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销售不合格“青瓜”的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2018年12月4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19日

 

16

(饶)食药监食免行罚〔2018〕09号

饶平县楚辉副食品经营部经营不合格食品“全盛贡菜”案

饶平县楚辉副食品经营部

 

黄楚晖

饶平县楚辉副食品经营部经营不合格食品“全盛贡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免予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2018年12月1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16日

 

17

(饶)食药监食免行罚〔2018〕07号

饶平县俊盛食品经营部经营不合格食品“全盛贡菜”案

饶平县俊盛食品经营部

 

林俊雄

饶平县俊盛食品经营部经营不合格食品“全盛贡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免予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2018年12月5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0日

 

18

 (饶)食药监食罚〔2018〕67号

饶平县永瑞生鲜超市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饶平县永瑞生鲜超市

 

周光锦

饶平县永瑞生鲜超市经营不合格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查封扣押的物品;2、没收违法所得15.93元,并处10000元罚款,共10015.93元。

主动履行,2018年12月5日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