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镇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17-12-1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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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镇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执法发[2016]148号)、《潮州市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潮府办函[2017]5号)、《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平县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饶府办函[2017]17号)及《关于开展饶平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饶国土资通[2017]4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政府有关会议的要求,为确保我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对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采矿进行有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厅确认的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违法图斑,狠抓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打击整治工作,拆除违法违规用土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违法建(构)筑物,坚决遏制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立上饶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  

副组长:邱北京(副镇长)、张志刚(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员:驻片领导张辉令、卢云辉、詹宽宏、詹益土、张卫东、詹炜煌、郑鑫平、张莘及镇国土资源、住建、农业、财政、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张志刚兼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二)责任分工

  1.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我镇违法违规用地实施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镇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协调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落实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采矿整治工作;组织镇直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检查、督查各村(居)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采矿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各类举报、检查发现的案件线索的转办、交办、督办工作;负责对各村(居)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采矿整治行动检查考核工作;负责资料汇总、编写简报和建立台账等工作。

  3.镇政府对本辖区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采矿整治行动负总责。按照镇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主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成立领导机构,组成专门工作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巡查、监管责任制度,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对不符合规划的违法违规占地建筑实施拆除,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拆除违法建筑的实施以镇政府为执法主体,由镇政府组织力量依法拆除;对非法矿点一律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治。

  4.镇纪委、国土资源、公安、财政、水管、林业、农办、安监站、工商和供电等部门按照自身职能指导、协助、检查、督促各村(居)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并按各自权限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同时,镇国土资源、林业、水务、农业等部门配合镇政府完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手续、确保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手续齐备。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核查(39日至311日)

  镇领导小组根据县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图斑,对所有图斑进行核实,判定图斑性质,加强违法用地整治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并抄送镇土地矿产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312日至316日)

国土资源所对排查出来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分门别类,按照“依法报批一批、组织拆除一批、复耕复绿一批、立案查处一批、自行纠正一批”的总要求做好查处整改工作。在此阶段,镇领导小组要全力做好下发图斑中违法占用耕地的整改,并严格按照,“对已建或在建的违法建筑,要坚决拆除和复耕复绿到位;对已推(填)土未建设或占地堆放物品的,要及时恢复填土地原状”的标准进行实施。同时,镇领导小组要重点整治非法占用水田建房行为,特别是去年以来开工违法建房的要坚决给予拆除。对非法勘查、采矿行为,要坚持既查处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对非法矿点一律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治,对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进行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镇国土资源、林业、水务、环保、农业等部门配合各村(居)委会完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手续,确保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手续合法有效。

  (三)检查考核(317日至319日)

  镇领导小组在查清问题、依法处理的基础上,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措施并抓好落实。镇领导小组要按验收标准(按县验收标准),逐宗进行验收,于320日前将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台账、集中整治自查验收情况报告报送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迎检阶段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完善整改台账,做好查漏补缺,迎接上级部门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此次工作的重点在于拆除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并进行复耕复绿,镇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迅速掀起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的行动高潮。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依据市、县政府要求,兑现政府相关领导问责。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作。镇纪委、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对国土资源部移交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违法案件,检查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

(三)抓好督查,确保到位。各村(居)委会和镇直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没收的予以没收,该罚款的予以罚款,该移送的及时移送。镇领导小组要对各违法违规用地拆除复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查处不力、没有按时完成集中整治目标任务的,将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镇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没有按要求开展整治行动或整治行动没有明显成效的镇、村主要负责人一律实施问责。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上饶镇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及相关精神,进一步完善镇、村二级土地动态巡查体系,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提高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