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所城镇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9-2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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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2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镇岭后村进行了巡察。3月10日,巡察组对我镇岭后村专项巡察进行了意见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作风不实,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帮扶措施不精准,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坚持“一户多策、精准施策”,逐户制定落实脱贫规划,通过实施奖补政策推动贫困户自主发展脱贫增收项目和外出务工,2017年共有15户19个劳动力通过就业领取务工补助。二是积极统筹实施资产扶贫项目和产业扶贫项目,光伏发电资产扶贫项目已经并网,今年将产生收益发放给贫困户,继续推动家禽养殖项目,2018年计划启动番薯种植项目,多渠道促进贫困户增收;2017年,有劳力贫困户人均年收入为11504.54元,比2016年提高113.86%。

(二)关于存在推诿思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工作过分依赖扶贫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要求岭后村两委强化扶贫工作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围绕“抓党建促扶贫”的方针政策开展工作。二是发挥村干部在家禽养殖方面的技能优势,利用合作社平台,由村干部向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带动贫困户发展脱贫增收产业,建立持续发展的帮扶模式。

二、“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帮扶单位扶贫资金超规定范围使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该项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按程序呈批,经中山市驻县工作组审批同意后开展项目建设。二是继续加强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按文件规定范围、程序来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帮扶资金安全使用,用到实处。

(二)关于未按规定程序使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管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5]117号)文件规定,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已于2017年12月顺利通过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办验收。二是镇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三)关于岭后村“三清理”报账中,工程量签证不符合要求,镇把关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要求岭后村明确资金使用支出方向和流程,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继续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公示资料、前中后照片对比表、登记造册表、资金使用申请表、合同等资料整理归档;镇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资金拨付把关审核。

(四)关于未实行扶贫资金专账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镇责令岭后村做出整改,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文件的学习,并已对扶贫专项资金收支建立专账,确保扶贫资金收支明晰。

三、“执行扶贫政策变形走样”问题的整改

关于岭后村2017年10月实施“种养合作社”扶贫项目,存在为完成上级要求而搞数字脱贫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要求岭后村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规定,结合实际、科学统筹,逐户制定落实脱贫规划,通过实施奖补政策推动贫困户自主发展脱贫增收项目和务工项目,通过实施光伏发电资产扶贫项目和“种养合作社”产业扶贫项目,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四、“其他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岭后村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镇责令岭后村做出整改,2018年4月18日岭后村新修订的岭后村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明确项目实施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我镇也将加强对村级项目实施的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合规合法,堵住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的漏洞。

(二)关于岭后村“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镇对岭后村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三)关于岭后村财务方面违规发放工作费用和生活补贴,报销单据不够规范,支出项目不明确,有关工作欠缺凭证存在的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对岭后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岭后村迅速做出整改,目前村干部9人已退回违规领取的相关补贴。二是对老人组活动费用等相关报销单据欠缺凭证的问题已有村老人组相关经办人员作出正式证明。三是对一些项目不明确的开支,例如“村民协调费用”等,该村通过召开村二委及监委成员会议,由相关经办人和负责人逐项向监委会说明清楚情况。四是我镇责令该村重新修订完善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新的岭后村财务管理制度于2018年4月18日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已正式实施。五是进一步要求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也加强对村财务管理监督力度,严格审核把关村级财务运转报账,确保村级财务运转安全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所城镇人民政府,电话:0768-8661220,邮政号码:515721,电子邮箱:scz8661223@163.com

 

   中共所城镇委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