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溪镇打击整治涉假冒伪劣突出问题

2020-12-29 09:35
来源:汤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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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溪镇打击整治涉假冒伪劣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挂牌整治涉黑涉恶涉乱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通知》(潮扫黑除恶组〔2020〕11号)及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饶平县打击整治涉假冒伪劣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饶扫黑除恶组〔2020〕10号)文件精神,聚焦我镇涉假冒伪劣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特制定本整治实施方案,整治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一、目标任务

紧盯我镇存在制售假烟等假冒伪劣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综合施策,重点针对卷烟制假售假的突出问题,强力打击幕后老板、“保护伞”、场地主,进一步巩固前期打击整治成效,持续健全行业治理机制,彻底铲除涉假冒伪劣突出问题的滋生土壤,使我镇打假工作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打击整治涉假冒伪劣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杨少歆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江奇丰任副组长,镇委委员许少明、派出所教导员杜贵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承担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江奇丰同志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打假工作有力有效。镇打假办要在督促指导各村切实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以落实政府打假责任制为抓手,组织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的检查考核,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打假行动、督查督办大要案,推动全镇打假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完善机制

各村要按照打假工作方案的要求,相应制定具体打假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打假专项行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行政,抓住关键,严厉打击;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打假合力;各村要认真履行打假工作属地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积极支持执法部门开展打假行动,加强综合整治,有效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各村要组织确定本辖区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地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规范工作,切实建立起政府负总责、村村联动、行业自律、企业投入、社会参与的打假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明察暗访制度,加强对制假售假新动向、新情况的研究分析,对制假行为做到早研判、早把握、早打击、早控制,将假冒伪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联动,深入巡查

要完善区域、部门间案件通报协查和信息反馈、案件移交等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打假执法格局,各村、各部门要熟悉掌握本地底线,在辖区内开展地毯式巡查,不留一处死角。汤溪派出所要发挥职能优势,对隐蔽性强、危害大、涉嫌犯罪的案件要提前介入,并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监察部门要积极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庇护制假售假,以及在打假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适时启动打假工作问责制,对不能解决区域性、行业性制售假问题的区域,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推动政府打假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各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要采取多形式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氛围,大造声势,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动员群众自觉远离制假、抵制制假、拥护打假,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镇打假举报电话:0768-8281351。

汤溪派出所举报电话:0768-8281158。

  (五)加强检查督导

镇委、镇政府将成立打假专项行动督导组,加强对开展打假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组长由镇委委员许少明担任,成员从镇党政办、综治办、安监所以及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抽调。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行动情况的收集、掌握、分析、整理和定期上报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部门应在每周星期三前向镇打假领导小组上报一次打假排查行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