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网上年度报告程序

2023-12-13 09:51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应参加年度报告,接受监督。

  一、年度报告范围: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时间: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省厅统一安排,时间可能有所变动),逾期省厅将关闭系统停止办理年度报告业务。连续叁年没有参加年度报告的社会团体、连续贰年没有参加年度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被撤销登记。

  三、年度报告内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开展业务活动及经营活动情况;财务管理及纳税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履行变更登记手续情况等。

  四、年形式及流程:直接网上进行年度报告。

  (一)登录“广东社会组织综合服务系统”平台,网址:https://www.gdnpo.gov.cn/home/index/mlogin(登录前必须正确选择地区), 输入本社会组织账号、密码(如遗失密码请和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联系,电话7806990)。进入系统“业务中心”办理有关年度报告业务。即在系统左边业务栏点击“年度报告”→“申请”→“申请办理”。然后按要求逐一填写页面上面表格。

  (二)上传附件。注意:“必传”项一定要按要求填报上传,否则,系统不会通过;“选传”项可选择上传。

  (三)储存、提交。填完表格和上传好附件后点右下角的 储存→提交。然后退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