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干管理办法
2026-06-02 11:4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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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车改办《关于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的通知》(发改电〔2016〕757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我县2018年印发了《县直机关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管理办法(试行)》(饶财行〔2018〕112号)文件,该件试行一年,到期后未我县印发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干的相关文件。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干报销依据,参照《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干管理办法》(潮财行〔2019〕34号),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干管理办法》,经县政府同意后,将《关于印发<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干管理办法>的通知》(饶财行〔2025〕62号)印发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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