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管制度 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审核行为

2024-04-02 20: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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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投资审核,是县财政部门组织对使用县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工程预算、结算审核。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级财政投资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财政投资审核行为,县财政局认真学习和贯彻2023年12月市财政局印发的《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在结合我县实际的基础上草拟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并不断进行细化和完善。2024年3月28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财政局印发《饶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饶平县县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饶财规〔2024〕1号)至各镇、县直单位。

      《饶平县县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强调“放”“管”结合。一是注重抓“大”放“小”。《办法》规定单项工程建安费及单项工程技术性服务费不满10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核,促进财政投资审核力量向重点项目倾斜,在保障重点项目审核质量的同时提高中小项目的审核效率;二是注重加强审核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政投资审核的工作机制,完善了审核工作的范围、职责、程序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实现财政投资审核全过程监管,以“制度+流程”确保审核的“规范+高效”,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