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纪委监委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
饶平县纪委监委
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便于群众依法、有序、如实、有效举报,饶平县纪委监委现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关要点公开如下:
一、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二、信访举报办理程序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即便群众越级向市一级甚至是向中央进行信访举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其信访举报也会层层下转到相应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而向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或其他内设部门反映问题,最后也会归口到信访举报部门来接收处理。
我们收到群众的检举控告后,一般按如下程序处理:
首先,如果我们收到应该由上级管理的人员的举报,我们会将举报内容迅速报送上级信访举报部门。
其次,如果收到应该由本级管理人员的检举控告,我们会在信访管理系统中,详细录入举报信息后,迅速将信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置、查办。
再者,对于上级信访举报部门转送的检举控告,我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迅速进行分流。
另外对于业务范围外我们不予受理的事项,我们会迅速转交有关单位处理或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权处理的单位反映。
三、信访举报渠道
您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向我们反映问题。
来 信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河南大道1号饶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举报中心)收
来访接待场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河南大道1号饶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举报中心)
来 电 举 报:0768-12388
网络举报地址:http://guangdong.12388.gov.cn/chaozhoushi/raopingxian
您可以直接登陆12388举报网站,然后按网页窗口提示选择饶平县纪委监委反映问题即可。
四、实名举报有关规定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我们将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一)怎样算实名举报?
1.使用您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的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或附上证件复印件)。
2.提供您本人有效联系电话。
3.检举控告的问题是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
(二)谁受理?怎样告知?
1.属于我们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我们将在收件后10日内与您核对身份并作出受理告知。
2.不属于我们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我们将在收件后10日内向您作出收件告知并将您的举报件转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由他们向您作出受理告知。您也可在收到我们的收件告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受理机关查询。
3.我们一般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向您告知。如您要求出具书面受理告知的,应持与您留给我们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一致的证件原件,到我们信访举报部门领取《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受理告知书》。
(三)何时办结?怎样答复?
1.您的举报事项我们将自告知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期或不能按期办结的,承办部门应向您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按照有关规定时限办结。
2.“谁承办,谁答复”。您的举报事项将由我们的承办部门当面向您反馈。如果向您当面反馈确有困难的,我们将电话向您反馈,给您结论性的答复。
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就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如实向我们进行举报,但如果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我们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共饶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饶平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