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平县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7-21 15:3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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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府办〔2017〕6号

 

 

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平县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政府、韩江林场,县府直属各单位:

  《饶平县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法制局反映。

 

 

 

 

                                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饶平县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根据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工作方案》要求,为推进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县编办负责)

    (二)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进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的实施意见。(县发改局、县工商局负责)

    (三)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构建市场开放公平,企业自主决策,政府权责清晰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法制局负责)

  (四)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合同章程核准,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县经信局、县发改局负责)

  (五)完善宏观调控,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县发改局负责)

  (六)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到2017年底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部脱钩,强化行业自律。(县民政局负责)

    (七)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进程,2017年底前实现县级以上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5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5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40%以上,7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2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八)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县法制局、县直有关单位负责)

  (九)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及时清理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2017年底前,县政府、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局、县直有关单位负责)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十)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国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的配套措施,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县法制局负责)

  (十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局负责)

  (十二)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县监察局、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局负责)

  (十三)继续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实现以政府法制机构为平台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推动镇(场)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县法制局,各镇(场)负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四)健全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根据上级部署,制定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改革方案。(县编办、县法制局负责)

  (十五)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和执法队伍种类。根据上级部署,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实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县编办、县法制局、县直有关单位负责)

  (十六)按省、市的统一部署,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核、管理工作。(县法制局负责)

  (十七)县直部门梳理和编制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八)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快全县统一的行政处罚信息化管理系统等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和监督系统建设,推动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基本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县法制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十九)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县法制局、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县法制局、县直有关单位负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十一)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法制局负责)

  (二十二)进一步加大推动各级、各部门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力度,将履行生效裁判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范围,强化考评分值权重和评查范围。[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场)负责]

  (二十三)加强审计监督,切实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相关审计配套措施。按省市的统一部署,开展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县审计局负责)

  (二十四)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督查工作专栏,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信息。2017年底前,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全覆盖。(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五)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行行政复议开庭审理。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强化行政复议的延伸监督功能。(县法制局负责)

  (二十六)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加强行政应诉队伍能力建设,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县法制局、县直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七)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现行政强制执行的规范化、权威化、高效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县法制局、县编办负责)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八)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举办一期以上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县、镇(场)领导班子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课。[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局、各镇(场)负责]

  (二十九)认真贯彻落实省编委《关于加强市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开展文件贯彻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人员配置和工作任务相适应。(县编办、县法制局负责)

    (三十)切实做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完善考评方法,加大考评公开力度,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各镇(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