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塘镇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暨“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
2014年新塘镇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暨
“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镇“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尤其是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集中开展2014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公消〔2014〕303号)和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暨“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消安〔2014〕13号)要求,以及《关于印发<2014 年全县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暨 “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饶消安〔2014〕8号)安排部署,结合我镇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根据全国“119”消防日活动和全省“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以及全县“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今年我镇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暨“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宣传主题为“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8部局《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家庭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知晓率为主要目标,开展形式多样、声势宏大、内容丰富、互动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和群防群 治能力。
三、主要任务
今冬明春消防宣传工作开展时间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2014年11月为我镇“消防安全宣传月”。
(一)强化媒体宣传
1.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
2.积极与市级、省级、中央级媒体平台搭线,为全市、全省、全国消防宣传提供资源。
(二)强化街面宣传
3.在农村、主要街道、主要群众活动场所、在建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公车亭,通过横幅、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消防常识和技能。
(三)强化单位内部宣传
4.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善消防设施标识化建设,利用局域网、墙报板报、张贴挂图和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提示性宣传。
5.督促公众聚集场所落实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疏散逃生路径、消防设施器材使用的消防安全“三提示”。
6.发动社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三小场所广泛悬挂“四个能力”宣传挂图,熟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
7.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 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单位,在“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重在检验疏散逃生预案的科学合理性、人员职责任务的落实情况。
(四)强化教育培训
8.冬防期间,镇政府组织对村消防工作人员开展1次教育培训。
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对所有人员开展1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具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确保值班操作人员100%参加教育培训,根据岗位、工种需求制定 2015年度持证上岗培训计划。
(五)开展多种形式社会化活动
10.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并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曝光行动。
11.组织消防人员,通过广场活动、街头行动,走村串巷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家庭宣传消防知识和技能。
12.组织中小学生、社会单位人员和群众参观消防队站、 教育基地、主题公园、示范街,学习消防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结合《纲要》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和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营造全民参与消防工作的氛围。
(二)主题突出,落到实处。采取“群众化、平民化、草根化”的消防宣传形式,围绕《纲要》宣贯和冬春防火等中心工作开展宣传,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确保宣传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让群众了解消防、认识消防、体验消防,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新塘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