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樟溪镇非法粘土制砖厂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樟府〔2016〕20号
关于印发《樟溪镇非法粘土制砖厂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有关单位:
现将《樟溪镇非法粘土制砖厂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樟溪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樟溪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2日
樟溪镇非法粘土制砖厂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我县巡视工作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监察部、人社部和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 号令)、《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粤府〔2008〕100 号)、《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饶府办〔2016〕4 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16 年7 月8 日至2016 年11 月15 日在全镇开展非法粘土制砖厂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场)和镇属各部门要正视问题,从讲政治讲大局出发,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本次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扎实推进非法粘土制砖厂整治行动,以高标准严要求抓紧做好查处整治工作。
(二)属地管理,落实责任。非法粘土制砖厂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场)是所辖行政区内砖厂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场)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内的砖厂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国土所、村建办、农办、林业站、供电所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各村(场)和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粘土制砖厂。
(三)加大宣传,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并及时报道整治拆除行动现场,公开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增强社会警示效应和教育导向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矿产、森林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思想,营造“十分珍惜、合理使用每一寸土地”、“土地大家用、大家管”的浓烈氛围,对非法从事粘土制砖行为形成打击合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非法粘土制砖厂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非法粘土制砖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由郑跃辉担任,副组长由林小玲、许晓峰担任,成员由黄再有、张汉丁、陈海书、钟智渊、余庆春、程卫南、陈林盛、张伟书、黄少强、罗小平、黄少潘等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小玲兼任,副主任由陈海书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国土所(传真及电话:8691303),办公室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查(2016 年7 月8 日至7 月20 日)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发现我县的48 家砖厂,涉及我镇烈火、乌溪、四罗、内庵等4个村共4家,各村(场)要迅速组织清查核实,摸清具体情况;除上述砖厂外,各村(场)应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的非法粘土制砖厂开展全面清查,于7 月20日前将清查结果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治拆除(2016 年7 月20日至10 月31 日)
1、各村(场)应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严禁占用耕地建窑或擅自在耕地上取土”的要求,对辖区内占用耕地建窑或擅自在耕地上取土的行为,应进行彻底整治。
2、8 月10 日前,应确保完成拆除整治1 家砖厂。9月10 日前,应确保完成拆除整治非法砖厂一半以上。10 月31 日前,应全面完成本辖区内非法粘土制砖厂的拆除整治工作。整治行动过程中,对拆除难度大、难以落实整治的砖厂,各村(场)应及时向镇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申请由镇非法粘土制砖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启动联合执法程序予以打击整治。
3、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饶府办〔2016〕4 号)文件规定,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非法粘土制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三)检查验收(2016 年11 月1 日至11 月15 日)
镇非法粘土制砖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行动开展检查验收工作。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宗地档案、审查填报表格、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地非法粘土制砖厂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执法不力、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或弄虚作假、漏报瞒报,或整治不彻底、复耕复绿工作不到位的村(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后续监管
在非法粘土制砖厂整治完成并复耕复绿后,村(场)对辖区内的旧砖厂迹地负有巡查监管责任,一旦发现旧迹地有拆后重建的迹象,要及时向镇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立即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坚决杜绝旧点死灰复燃。同时,巡查范围不能局限于已查处的宗地,要实行行政辖区全覆盖,对发现的新建、准备新建的砖厂应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成效。
四、责任追究
开展全镇非法粘土制砖厂整治工作,是省委巡视组交给全县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确保完成对全镇范围内非法粘土制砖厂的清理整治任务,镇建立非法粘土制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执法问责机制,对整治行动中存在失职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问责,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