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镇进一步做好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饶新府[2017]6号
新丰镇进一步做好危旧废置房屋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6月份以来,我镇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开展拆“四旧”工作部署,但当前我镇还存在一些危旧废置房屋(含危房、泥砖房、牛棚猪圈、茅屋、柴房、杂物房等,下同),由于长期失管,藏污纳垢,既存在严重的安全和治安隐患,又影响村容村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消除危旧废置房屋安全隐患,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根据饶平县城乡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饶平县城乡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改善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全镇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使用年限过久并长期废置的旧房及其它明显影响村容村貌的建(构)筑物进行集中整治,为创建“文明镇街”、“文明村居”,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建设夯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发挥社区(村)党支部的牵头协调作用与业主主体作用,开展危旧废置房屋整治工作,落实镇领导干部挂钩整治工作制度,对全镇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使用年限过久并长期废置的旧房及其他明显影响村容村貌的建(构)筑物进行全面排查。以政策措施为支撑,以从严整治为抓手,切实开展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内容
对辖区内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
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存在倒塌可能,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或长期闲置、缺乏管理的房屋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明显影响村容村貌的建(构)筑物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社区(村)应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形成一村一策。在完成危房拆除工作后,对集中连片的个人住房建设用地,社区(村)要根据村(居)民意愿,在保障村(居)民合法用地权益的前提下,加大力度协调引导集中建设;对属公共用地的,要结合“文明村居”创建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设文化广场、健身广场、小景点、公共绿地或用于道路拓宽等。
四、实施方法
丰联、新葵、洞泉、三中四个先行村根据上阶段排查鉴定结果,全面实施清理整治。其它村要依法制订本村(居)整治方案,确保整治成效。对拒不修缮(拆除)危旧废置房屋的户主要列明清单,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拒不修缮(拆除)的危旧废置房屋不得再出租、出借及继续使用。同时要明确户主或管理人责任,由村(居)委会下达《危旧废置房屋安全责任告知书》(见附件2),对拒不签领《危旧废置房屋安全责任告知书》的,可采用留置形式送达。对完成清理拆除危旧废置房屋的用地进行分类,对属个人住房建设用地的,要协调引导户主集中建设;对属公共用地性质的,要充分利用闲置用地,根据各社区(村)的实际需要和周边环境,因地制宜建设文化广场、健身广场、小景点、公共绿地或用于道路拓宽等。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社区(村)是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危旧废置房屋整治作为基层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纳入2017年议事日程。镇驻队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所驻社区(村)的整治工作。镇城建办要发挥职能作用,监督指导社区(村)开展调查、登记、建档和整治工作。各社区(村)在开展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切实保障村(居)民合法权益,倾听人民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充分沟通思想,形成共识,确保危旧废置房屋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合理使用土地。要提高村民废旧房子改造的积极性。村委会要引导村民统筹统建,三五户合建分配(公用楼梯),更好的利用低矮平房。在拆除和修缮的同时,各村还应同步做好规划建设,同步将拆除后存余空地进行植树绿化,营造公共场所和休闲娱乐场所。此外,还借助“乡贤咨询委员会”这一平台,积极发动和利用外出乡贤的优势,动员乡贤参与村庄环境整治行动。
新丰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1.新丰镇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新丰镇危旧废置房屋鉴定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城乡危旧废置房屋鉴定登记表》
4.《危旧废置房屋安全责任告知书》
5.《潮州市危旧废置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
6. 新丰镇社区(村)危旧废置房屋整治初步调查情况表
附件1
新丰镇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游文明
常务副组长:陈礼创、赖建国、刘思泉
副 组 长:谢 俊、余创森、杨少鹤、詹绿飞
陈惠銮、黄永德、黄拥召、邱乔木、詹朝兴、张金培
成 员:张树陆(镇城建办)、詹海滨(镇国土所)、 谢海鹏(镇安监所)、沈协(镇财政所)以及17个社区(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城乡危旧废置房屋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刘思泉同志兼任,成员从镇城建办、镇党政办、镇国土所抽调人员。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开展工作,针对出现问题研究制订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