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人民政府转发潮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7-07-22 19:4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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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人民政府文件
饶府〔20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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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人民政府转发潮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
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
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政府、韩江林场,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潮府〔2016〕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县政务服务中心要会同有关单位参照《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结合我县实际,抓紧编制县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各单位目录应于
饶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