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饶洋镇集中开展整治查处“两非”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洋府[2015]14号
关于印发饶洋镇集中开展整治查处“两非”
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场,有关单位:
现将《饶洋镇集中开展整治查处”两非”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要求执行。
饶洋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五年六月四日
饶洋镇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大查处和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力度,根据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口计育办〔2015〕1号)、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潮人口计育办〔2015〕3号)精神,决定自今年5月份开始,至11月份止,在全镇集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促进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水平,确保“十二五”期末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的完成。
二、工作目标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两非”案件,重点突破并曝光一批大案要案,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和有关人员,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防止“两非”行为蔓延。
(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禁止“两非”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两非”行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体系,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推进形成部门协调、区域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一盘棋”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严肃查处“两非”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加大对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两非”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医务人员加强禁止“两非”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泄露孕妇私人信息。严厉打击从事“两非”的“黑诊所”和游医等非法机构和人员。
(二)严肃查处“两非”中介。重点查处以张贴小广告和通过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发布信息等方式拉“业务”,以及以合法注册的企业为掩护,开展“两非”中介业务的行为。
(三)严厉打击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严格按照市卫生计生局等14部门《转发关于加强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的通知》(潮卫〔2015〕23号)的要求,加强涉及采血鉴定胎儿性别的广告、中介、采血、运输、出境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推动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职责,共同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四)加强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器械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严肃查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将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销售给无购买使用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零售药店和通过互联网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加强对相关网络信息广告的监管,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相关机构和人员。
(五)建立“两非”违法机构及人员数据库。进一步加强“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使用通报制度,促进系统规范应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部署,积极构建“两非”违法机构及人员数据库,收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加强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监管。将因“两非”行为被吊销、被关闭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传达贯彻5月11日召开的全省整治“两非”专项活动暨打击防控采血鉴别胎儿性别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全县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各地结合实际,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6-9月)。各地集中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相关医疗企业、药品的销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及时汇总、通报各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10-11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和上报,总结有益的做法和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并做好迎接省市县卫计局等有关部门的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县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实现“十二五”时期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根据全镇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做到责任、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明确,形成部门配合、区域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
(二)突破难点,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要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本系统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专项行动;加强信息核查,进一步加强有奖举报和区域信息通报为方便群众举报“两非”案件,县、镇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额度按照案件性质和查处的效果,由举报受理单位奖励最高限额5000元。县“两非”举报电话:0768-8881926;举报邮箱:rpjsjczs@163.com;镇“两非”举报电话:0768-8311259。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多部门通过联动执法,解决“两非”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人员处理难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和调查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核实,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重大案件提交上级公安部门督办,依法严肃查处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效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要积极组织协调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营造打击“两非”的舆论氛围,震慑犯罪分子,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两非”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及时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所查处“两非”案件(包括采血鉴定胎儿性别案件)要及时录入“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做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