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汤溪镇水岸同治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汤府〔2017〕 号
印发汤溪镇水岸同治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
《汤溪镇水岸同治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镇水利所反映。
汤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1日
汤溪镇水岸同治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管理工作秩序,全面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治水、系统治水、依法治水为指导,充分认识推进水岸同治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具体措施,以“人民水利为人民,清除违占建水乡”为主题,按照“属地管理、依法行政、主动防控、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安全稳定”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以铁的信心、铁的手腕,重拳出击,大力整治,确保水岸同治效果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
(二)目标要求。
2017 年 6月5日前,全面清理全镇所有水系漂浮物、淤积物,拆除违占、违规建筑及阻碍防洪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助力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二、整治范围
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潮州市河道堤防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水域,我镇水岸同治清理、拆除主要范围为:
(一)河、溪、沟从外堤脚算起五米内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二)库区、塘区范围内影响大坝安全、有碍水环境景观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三)全镇范围内河、溪、沟、塘、库等水面漂浮物、淤积物。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摸查建档(5月 25日前)。
5 月 21日,镇召开水岸同治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统一各村及有关单位思想认识,层层开展宣传发动,全面摸清全镇水系漂浮物、淤积物及违规建筑情况,以村为单位,填报登记辖区内水系漂浮物、淤积物及违占、违规建筑情况表,制作辖区水系图,录制辖区水系现状视频,作为科学开展水域环保整治工作的依据。
第二阶段:集中清拆,有序推进(5月26日至6月5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村负责辖区内所有涉水违章建筑清拆工作,并对水面漂浮物、淤积物进行清理,镇有关部门协调推进,确保水岸同治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加强巡查,确保实效(6月6日至16日)。
镇将组织巡查组对全镇水岸同治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效果不明显,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问责。对整治成效明显的河道、堤防等,有条件的进行亲水平台、沿岸绿色长廊及湿地公园等工程建设规划,打造水清岸绿的水环境,推动水岸旅游项目开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政府成立汤溪镇水岸同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少东
副 组 长:王子昂、黄长庆
成 员:镇水利、财政、环卫、住建、国土、林业、农业、城建等部门负责人及汤溪派出所一名领导。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水岸同治是我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工作,是我镇决战决胜 2017 年“百团大战”的工作重点,各村及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力配合,确保 2017 年6月5日前全面清除全镇涉水违占、违规建筑及淤积物、漂浮物,为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和决战决胜我镇 2017 年“百团大战”打下坚实的基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定目标任务,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以科学治水、系统治水、依法治水为指导,按照“退岸纳管、拆违建绿、退围还绿”等原则,严肃工作纪律,强力推进我镇水岸同治整治工作。
(四)加强考核,长效管理。紧紧抓住我镇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契机,建立水岸同治管理机制,把水岸同治整治工作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任务不明确、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村和有关单位进行约谈问责,并限期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我镇水岸同治整治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