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饶平县培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批复
2017-07-19 16: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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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欧同志:
关于你要求设立饶平县培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规定,经专家组对申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申报资料、申办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实地考察和评估论证,并经我局研究,认为达到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机构名称:饶平县培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机构性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三、法人代表:张海欧。
四、办学类型:维修电工。
办学层次: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五、办学形式:中、短期班。
对教学管理、教学计划、使用教材、设置专业,需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各级人社部门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办出社会效益。
收到批复后,请按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此复。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