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饶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016-03-28 16:47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饶质监〔2016〕2号
关于调整饶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股、队,检测所:
因人事变动,现根据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38号令)文件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部分成员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欧雪鑫(分管政策法规股副局长)
副主任:张竟雄(副局长)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饶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
靠在政策法规股,负责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饶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