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饶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理程序(试行)》的通知
饶上府[2015] 21号
关于印发《上饶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办理程序(试行)》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做好我镇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现印发《上饶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理程序(试行)》的通知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镇反映。
上饶镇人民政府
上饶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办理程序(试行)
为做好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理程序。
一、参保对象
1.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享受公费医疗人员之外的本镇城乡居民;
2.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办理时间
三、办理程序
(一)以村(居)委会为参保单位的城乡户籍居民的办理程序
1.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办理的事项
城乡居民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为参保单位,持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没有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的参保人员需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续保)登记手续,如实填写《2016年度饶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由村(居)委会代为填写的,须由参保家庭代表签名(或印指纹)确认,并选择缴费档次,A档为每人年缴费60元,B档为每人年缴费120元。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只能按同一缴费档次参保,参保家庭选择缴费档次和确定参保人数后,直接用现金向所属村(居)委会缴交本户的医疗保险费。
2.村(居)委会对参保家庭材料审核及办理事项
村(居)委会对参保家庭填写的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校对、审核,确认无误后,收缴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把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2016年度饶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一份退还给参保人。同时,村(居)委会将参保人员的信息录入电脑,制作成电子文档(各村居委请在9月30号前携带U盘到人社所拷贝A/B档信息采集表),填写《饶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一份连同电子文档、《2016年度饶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在
3异地就医须知
参保人到市外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的,须在就医前或就医三天之内持疾病诊断证明(或检查报告)、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社保局或新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登记手续,否则无特殊情况将不予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附件:1. 2016年度饶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2. 饶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汇总表
3. A档信息采集表
4. B档信息采集表
上饶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