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樟溪镇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樟府〔2015〕27号
关于印发《樟溪镇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统一建设、规范运作,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等“五个统一”的要求,通过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场所、设备、人员、经费等资源,我镇将配合县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县、镇、村三级综合平台集中办理,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力争到2016年底,配合县建立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药安全、民政、人口党建等于一体的县、镇、村三级多功能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便利化、统一化、网络化。
——2015年启动试点。从2015年下半年起,启动我镇试点工作,全镇选取2-3个村作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单位。
各村按照全镇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的部署,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情况等实际,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到2015年年底,试点村的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机构要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系统、有经费”,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率达到80%以上,网上申报办理率达到70%以上,全流程网上办理率达30%以上。
——2016年全面铺开。在2015年试点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在全镇全面铺开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配合县形成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整合建立,将基层公共服务全面延伸至行政村。
到2016年年底,全镇全面完成基层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配合县全面建立县、镇、村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机构,达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系统、有经费”,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率达到90%以上,网上申报办理率达到80%以上,全流程网上办理率达5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镇打造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黄锡荣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张少斌、党委委员谢少斌、党委委员许晓峰担任,成员为陈瑞平(镇财政所)、麦铟(镇组织)、李丽(镇党政办)、郑丹萍(镇财政所)、林沛漫(镇纪委)、陈洁玲(镇党政办)。各村要按照工作部署,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整合资源,构建完善公共服务中心。
统筹正在建设或者已建成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中心),将基层公共服务功能有效纳入、衔接;建设统一标识的“一站式”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及场所,明确基层公共服务中心的职能,落实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一是设立镇级公共服务中心。在镇行政办公大楼内或整合当地的“七站八所”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统一挂牌设立“镇级综合服务中心”的牌子。镇级公共服务中心由分管基层治理工作的党委委员任中心主任,按照镇级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科学合理制定工作岗位,整合优化“七站八所”的工作人员,充实镇级综合服务中心队伍。[工作落实时间节点:于2016年完成。]
二是设立村公共服务中心。在已有的或在建的村便民服务站基础上,统一挂“村综合服务站”的牌子。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作为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村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村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受理代办镇职责范围内公共服务事项。村公共服务中心主任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其余工作人员可由村干部兼任,也可整合现有的计生专干、护林员、大学生村官等进入村管理服务队伍。[责任人:村委员会主任。工作落实时间节点:试点村于2015年完成,其他村于2016年完成。]
(三)明晰权责,配合县统一规范县镇村三级公共服务内容和项目。
一是按照权责统一、便民利民的要求,在划定政府服务、居民自治、市场服务三方面职能界限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划分基层服务平台服务权责,编列公共服务权责清单,明晰公共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工作落实时间节点:试点村于2015年完成,其他于2016年完成。]
二是根据编列公共服务的权责清单,全面梳理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确定公共服务基本事项,理清公共服务内容,形成项目清单,在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布,同时在镇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在此基础上,统一编制本辖区《综合服务工作指南》,详解工作职能及办理业务权限,办理业务要求等事项,提高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完成。]
(四)优化整合,统一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信息网络系统。
按照连接畅通、简便高效、信息安全、运行稳定的工作要求,在整合原有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资源的基础上,建立集“服务、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一站式”的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工作落实时间节点: 2016年完成。]
一是整合镇各部门原有公共服务有关信息系统,统一链接到镇级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信息查询、业务办理、投诉举报等“一站式”服务功能,通过互联网实现村级网络与镇级网络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争取实现全镇面向城乡居民一个“网上窗口”提供服务,形成“纵向到底,连接城乡居民;横向到边,整合各级部门”的全镇基层公共服务网络。
二是以镇级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在“线上服务大厅”与“线下服务中心”无缝连接。在线上,镇政府有关部门在镇网上办事大厅后台逐级审核城乡居民申请的办理事项;在线下,所需书面材料由村服务中心统一收集后送至镇综合服务中心;事项办结后,通过综合服务中心,回传给办事群众,实现服务流程无缝对接。为畅通群众办事议事渠道,强化公众监督,设立公共服务热线电话,对政府服务事项进行查询、监督、评价。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以及运行管理和服务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范围。
三是配合县打通县、镇、村三级网络连接,配备必要的网络设备。依托目前已经延伸至村的互联网,实现村级网络与镇级网络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配备1台办公电脑、相应打印复印设备等办公设备。镇级公共服务中心根据业务要求,统一调配镇级办公电脑等办公设备,保障镇级公共服务中心信息服务需要。
(五)严格规范,配合县建立县镇村三级公共服务运行模式。
按照“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工作要求,配合县建立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县、镇、村三级联网同步的公共服务运行模式。
一是配合县建立标准化的县、镇、村外部办事流程。对于城乡居民申请的办理事项,镇和各村根据职责和权限,对于每一项业务均制定标准化的办事流程图,对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要素进行明确,并在基层综合服务中心公示,在镇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二是建立标准化的办事内控规程。明确办理公共服务业务的内控规程,将办事规程的逐一标准化。对应每个事项制定一个内部运行控制图,一般包括申请和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五个环节,对于逾期没有办结的业务,要设立提醒机制,督促业务部门加快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制定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基层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本人年度考核范围。
(六)完善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经费保障水平。
1.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经费保障机制。要按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整合现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专项资金,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对村级公共服务平台的运作经费,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筹集资金,加大扶持力度,提高保障水平。[责任单位:镇财政所。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完成。]
2.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属于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务等事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原则上可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完成。]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8月)
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镇级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目标任务、工作阶段、实施步骤及相关要求。试点村结合当地实际,8月份制订工作方案,向镇报备并启动试点工作。
各村要在8月31日前将本村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具体工作方案(包括目标任务、组织保障、动员部署、时间计划、工作步骤、工作机制和措施)、工作联系人(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的职务、姓名、联系方式、邮箱)上报镇财政所(联系电话:8691306)。
(二)试点运行阶段(2015年10月-12月)
1.10月上旬试点村完成启动。
2.10月底前,试点村完成基层公共服务办公场所落实到位,正式挂牌运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网上办事功能。
3.试点村于10月30日、11月30日前分别向镇财政所报送工作情况(包括试点村基本情况、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12月28日前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材料。
(三)督查检查阶段。12月中旬,结合镇基层领导小组开展基层治理督查工作安排,重点督查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情况。试点村根据镇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督查反馈的结果,做出相应整改,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底前,镇对试点村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将试点工作验收情况报镇财政所。2016年1月底,镇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全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验收工作,通报全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五)全面铺开阶段(2016年1月)。在2015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全面铺开我镇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是我镇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在6月19日召开的全省基层工作会议上,省委胡春华书记在讲话中专门明确要加快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村确保经费、人员、系统和场所投入,确保行政服务平台顺利运行、发挥作用。各村主要领导要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平台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上下联动,迅速推进。镇级建立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作机制,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提供基层公共服务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政策,明确可整合的基层公共服务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横向的协调配合、纵向的业务指导,为各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工作保障。
(三)制定方案,跟踪落实。镇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8月底前报送镇财政所。各村要按照镇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确定分阶段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操作办法。对线上、线下平台的日常运转、功能发挥、系统维护等实行定点、定时、定员的跟踪,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广泛宣传,加强培训。通过召开镇、村动员和培训会,各级层层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在当地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关注、支持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镇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电子政务及操作规程等内容,切实提高镇、村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确保各级服务平台快捷高效运行。
(五)严抓考核,加强督查。镇要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实绩考核内容。领导小组要按“谁建设、谁考核、谁管理”的原则,分别组织好督查和指导工作,按照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作要求,从日常管理、服务质量、廉政情况、民主评议等各方面加强对镇、村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镇纪委要对各村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行为,及时通报督查、考核结果,奖优罚劣,严格执行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