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对樟溪镇高蔡农场三口鳗池进行个案处理的报告
2015-06-25 15:26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樟府〔2015〕15号
关于要求对樟溪镇高蔡农场三口鳗池
进行个案处理的报告
潮樟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我镇在高蔡农场有三口鳗池(桩号K27+500L,K27+520R),权属人为饶平粤材木业有限公司,该宗地水面面积约12亩,该鳗池产值较高,特请求做个案处理,请贵中心派员进行勘察估值。
樟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