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樟溪镇2015年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
樟府〔2015〕13号
关于印发樟溪镇2015年突发事件风险
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有关单位:
现将《樟溪镇2015年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镇政府应急办反映。
樟溪镇人民政府
樟溪镇2015年突发事件风险隐患
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继续完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5〕7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2015年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潮府办函〔2015〕38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平县 2015年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饶府办通〔2015〕89号)精神,2015年继续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现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和创新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继续通过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准确掌握风险隐患存在情况,实现排查在前、除险在前、准备在前、防范在前;着力推进整改措施精细化,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责任严查、后果严惩新格局;积极创新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管理方式方法,推动排查整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构建隐患排查整改新常态,有效解决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理的“最先一公里”问题,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范围任务
(一)范围:按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突破,专项治理”原则,深入排查和整改堤围水库、山林火险、地质灾害、学校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市场燃气、民爆物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环境污染、传染病、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17个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
(二)任务:一是各村场、有关单位都要制订本区域、本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块条分工负责和分段完成时间进度表,采取村委网格巡查、公众举报核查、单位自查自整、执法监管检查和联合督促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基层相关领域、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二是落实17个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相关部门,按照部门管理职能职责分别牵头制订各相关领域、行业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风险分级评估标准,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排查整改台账,确保风险位置、风险等级、责任主体、消除或防范风险情况有账可查。三是坚持条块结合,逐块逐条逐一层层落实整改风险隐患责任制,做到整改方案有制订、应急预案有配套、宣教培训有落实、应急避护有考虑、应急物资有储备、应急队伍有准备、整改措施有实效。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6月25日前。
针对17个重点领域、行业,各村场、有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涉及的领域、行业进行专项排查,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标准,综合整理工作情况报告,认真细致填写《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总表》和《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1,以下称相关表格),将排查整改一般级以上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有关情况报告连同相关表格于6月25日前报送镇政府应急办。
(二)第二阶段:11月15日—12月15日。
各村场、有关单位在认真总结第一阶段排查、整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度排查和整改,确保第一阶段排查的“死角”和整改的“盲区”及时改进落实,新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治理,并按照第一阶段的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连同相关表格于12月19日前报送镇政府应急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各村场、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2012年以来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经验教训,在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回头看”的基础上,强化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和常态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领导,对新一年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早做谋划、早做方案、早部署行动。要以突发事件多发领域、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为突破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分级负责,动态监管。各村场、有关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管辖地区和系统线条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总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实时监测、定期排查、及时整改、动态监管,级级层层落实责任主体;强化条块结合的综合协调、跟踪督导和依法监管,合力推进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制订17个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级评估标准的责任分工(附件2),迅速组织精干力量投入工作,确保排查和整改工作标准统一、步调一致。并于6月10日前将风险隐患分级评估标准报送镇政府应急办备案。
(三)强化宣教,营造氛围。各村场、各部门要加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辖区和系统各部门单位自觉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变“要我查”为“我要查”,不断提高安全自我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要加强群防群治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风险隐患监测,力求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从被动防范逐步转向源头治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各村场、各部门要注重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认真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确保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各村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订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级评估标准。要采取明查暗访、联合督导、定期通报等多种形式,对未及时制订分级评估标准,以及领导不力、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镇政府应急办联系电话:8691304,传真电话:8691303。
附件:1.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总表
2.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