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5-08-17 15: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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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府【2015】32号

 

关于开展秋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的通知

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确保完成年度人口和计生工作各项任务,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统一开展秋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为确保集中服务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从8月15日起至9月29日止,为全镇秋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时间。

二、目标任务

要求至9月29日止,各村必须抓好生育二孩对象长效节育措施为重点,确保完成镇下达的2015年度四术各项指导性任务;全面实现今年年度人口计生各项控制指标;按照省考核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年终考核迎检准备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集中服务活动顺利开展

各村要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动员发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秋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高潮。各村一把手要亲抓,亲自动员部署,亲自解决集中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集中服务月与秋季采摘季节的矛盾,确保秋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难点,扎实抓好节育措施落实

秋季集中服务活动期间,各村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当年生育二孩的结扎对象的落实,提高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和及时率。对于当年生育二孩的对象,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要求达到70%以上;要切实加强孕前型管理,认真组织好镇政府及镇属部门干部职工的“双查”工作。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管理,规范使用。

(三)加强服务管理,推进流动人口 “一盘棋”

全面落实“一盘棋”工作方针,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要提供优质服务,做好为流出人口免费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服务工作,主动上门办证;要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建立联系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其婚姻、孕情、生育、节育等情况;要完善流动人口数据采集、上报、核查工作制度,确保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的唯一性,提高相关数据的完整性和数据准确度,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的一致性,提高全员流动人口数据质量。要着重抓好流动人口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提供查环查孕、避孕节育等服务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

(四)提升服务能力,推进优生健康惠民工程

各村要继续深入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上下积极配合,扎实推进今年度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同时,秋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期间,镇计生服务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化服务,提高服务能力,为各村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各村要切实做好术后回访工作,对每一例落实手术的对象,都要做到干部上门术后回访,开展关心慰问。

(五)加大宣传教育,营造浓烈的计生氛围

秋季集中服务活动期间,各村要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现行生育节育政策、奖励扶助政策,充分运用计生宣传栏、标语口号、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活动;每个村都要在主要路段挂有宣传横幅,营造浓烈的秋季计生工作氛围。

(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服务活动期间,镇计生办要及时了解各村的行动情况, 定期抓汇报、抓进度、抓督查,并将情况及时向镇委镇政府汇报。镇委镇政府将对行动快、效果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慢、效果差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各村要实事求是,确保四术质量。

(七)加强部门配合,实施齐抓共管

要加强部门配合协作,不断加大对“两非”行为的打击力度,防范和杜绝“两非”行为的发生。卫生院要严格执行凭《计划生育服务证》孕检、接生制度,做好婴儿出生信息通报,加强B超和妇科人员的管理,建立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和信息通报制度;派出所要认真落实婴儿入户和信息通报工作等制度,全力以赴抓好这次秋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八)抓早抓主动,切实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镇计生办、村要做好年终的迎检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完善2014年10月1日以来出生的各项档案资料,充分做好准备迎接上级部门年终考核。

                                                     

浮滨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