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樟溪镇烈火村民反映残疾学生补助问题的回复
2015-09-15 15: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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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
9月6日县残联主要领导接到县政府的舆情信息之后,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了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落实“烈火村村民信访反映残疾学生补助被村领导长期违法占有一事”,并成立了由副理事长任组长、维权室、驻片同志等部门的领导、同志组成的工作调查小组,专门负责此事,迅速行动,开展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反映如下:
一、从2013年到2014年县残联将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残疾人机动车轮椅燃油补贴等一切保障资金由银行转账到应享对象的个人账户。根据镇残联提供的名单将所有的补助资金划入镇农信社,再由镇农信社根据镇残联提供的名单如数划入补助对象的个人账户,县残联根据《保障资金发放实施细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实行“三校对”确保每一项资金准确无误拨到应享对象个人的账户。
二、根据樟溪镇残联、烈火村的再一次核实,未发现村两委干部扣留残联二项补贴应享对象的存折行为。
三、关于残疾人相关补助问题,上访人可到镇残联以及县残联维权室咨询(维权室热线电话0768-2602232),同时也可以在政府网查找相关信息。
饶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