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镇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党支部、有关单位:
为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我镇社会治安稳定,根据《饶平县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饶委发[2015]4号)文件精神,决定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成效,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细胞”、“平安边界”和“文明镇街,文明村居”的目标,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原则,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治安突出问题,建立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长效机制,努力保持全镇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全镇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领导,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张凯陆任组长;党委委员王少松和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陈志贤任副组长;浮山法庭负责人林耀文、司法所长吕理壮、劳力所所长王树忠、国土所所长王岳锋、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张炳辉、司法所办事员陈汀楠任组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镇委委员王少松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综治维稳中心。
三、工作目标
此次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要坚持“多管齐下、分工负责、齐头并进”和“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整治那里、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治安问题”的工作原则,通过最大限度地侦破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打击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消除一批治安隐患,有效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切实解决长期存在、反复出现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力的推动“平安细胞”工程深入开展,确保实现我镇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满意的工作目标。
四、工作重点
(一)集中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一是各村(社区)和政法机关要立即对辖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拉网式”、滚动式大排查,重点是围绕征地拆迁、水源抢夺、宅基地、环境污染、山林权属和涉军群体及涉法涉诉、越级上访等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领域开展工作,对排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造册,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将排查、化解、稳控责任具体到人,严防发生重大群众性事件、越级上访闹事。二是围绕上访重点群体,要严格做好源头控访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发生的信访问题,要积极、慎重、及时妥善处理,对不听劝阻、缠访闹访的,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严肃打击处理。同时,坚决遏制群众到省进京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三是镇综治、派出所和司法等部门要对吸毒人员、刑事解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及各种矛盾激化、心态失衡、扬言报复社会等重点对象和高危人群,全部纳入工作视线,防止漏管失控。
(二)集中开展突出违法犯罪大打击。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结合辖区突出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开展打击和防范工作,力争铲除一批黑恶势力团伙,破获一批大要案,逮捕一批犯罪人员,惩罚和教育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1.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涉黑恶案件,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露头就打、黑恶必除”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对案件扩线细查和破案攻坚,严厉打击盘踞在各个地域的乡绅恶霸和犯罪团伙。
2.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针对周边乡镇发生非法集资(非法融资)出现的资金链条断裂,造成部分工厂倒闭、集资人员跑路、群众被骗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我镇要引以为戒,坚决抵制各种非法集资违法的犯罪行为。
3.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针对我镇“两抢一盗”等侵财型案件时有发生这一情况,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着力摧毁一批流窜性、地域性犯罪团伙,破获一批大要案。同时,要做好巡防工作,积极发动各村(社区)治安及联防队,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震慑盗抢违法犯罪。
4.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各村(社区)和派出所 要针对辖区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清查,及时发现、查处和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全面铲除黄赌毒这颗“毒瘤”。要坚持以打开路,对查获的黄赌毒行为一律立案侦查,梳理排查一批具有团伙化、网络化等特点的重点案件进行专案经营、循线深挖、追根溯源;要始终将打击矛头剑指背后的庄家、赌头、毒贩、组织者、经营者和“保护伞”,做到“主要犯罪嫌疑人不抓获不放过、团伙骨干和利益链不打掉不放过、保护伞不挖出不放过”。
5.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各村(社区)和镇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重点部位清查和打击,坚决铲除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进一步明确打假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公安机关要坚持“端窝点,打团伙,抓主犯,破网络”的工作思想,积极查办案件,严惩制假售假违法分子;司法所要及时依法惩处制涉假犯罪分子;镇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监督、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追究打假工作中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6.全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针对我镇周边一些学校出现未成年及在校学生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拉帮结派开摩托车上街飙车,严重扰乱了群众正常生活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际,派出所要主动出击,采取在重点时段上路巡逻的方式来震慑飙车的行为。对于青少年违法犯罪要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造成严重后果或未达到法定年龄的,要联合家长和所在村、学校开展批评教育和法制教育;对涉案已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要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类型,定期组织进校、进村开展具有针对性法律知识讲座,普及法律法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治安秩序大整治。针对我县“三大会战”及一批正在推进或即将开展的交通、水利重大工程项目为重点领域,由派出所牵头,城建办、水利所等部门参与,深入排查一批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欺行霸市以及蓄意干扰、破坏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的案件和不法分子,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惩治,尤其要严厉打击煽动群众非法缠访、闹事或阻扰重点工程建设的挑头者、组织者或黑恶势力,积极、及时、有效应对各类治安苗头和突发性事件,加强治安巡逻,强化警民联防联治,全力维护重点领域社会治安秩序。
(四)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改。一是强化治安隐患大排查。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制度,坚决预防涉枪涉爆案件(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二是强化消防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重点消防单位要重点检查、反复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打击处理,严防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发生。
五、具体日程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5年3月24日至3月31日,由镇成立领导机构并制订实施方案;完成专项行动调查摸底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4月3日前宣传发动,召开全镇干部大会,布置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
(三)综合整治阶段:4月4日起至9月上旬为综合整治阶段。充分发挥派出所打击违法犯罪和镇、村二级综治维稳平台作用,坚持打防并举,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中旬至下旬(以县通知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社会治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体现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各村(社区)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打一场治安整治攻坚战。各村(社区)党政一把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对这次整治行动必须亲抓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按照全镇统一部署,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派出所要真正发挥“尖刀拳头”作用,尽快破获一批重大案件,打掉一批罪犯,摧毁一批团伙。司法所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增强公民法律意识,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参与到这场严打行动中。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违法犯罪线索搜集力度,积极协同政法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提升打击整治效果。其他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建立部门责任制,抓好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横幅、宣传栏、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打击整治亮点,尤其要注重典型战果的宣传,及时跟踪报道一批大案要案,大力宣传上级党委政府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决心和信心,增强群众认同感。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镇委镇政府将成立督导组,由镇综治维稳中心牵头,镇纪委、组织等部门参与,加大督查力度,随时掌握行动进展情况,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或消极作为的人和事,对责任缺位、措施不力、打击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启动问责机制,坚决落实“一票否决”,推动各项部署和责任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信息资料收集上报工作,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511451)
中共浮山镇委员会
浮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