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平县民营企业 再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饶 府〔2015〕12号
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平县民营企业
再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的通知
各镇政府、韩江林场,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拟订的《饶平县民营企业再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饶平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8日
饶平县民营企业再创业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 年)
为鼓励和支持广大民营企业再创业,促进民营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增强实力、壮大规模,推动我县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民营企业再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潮府〔2015〕18号)精神,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思路及原则
(一)总体思路。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总方针,以做强做大民营经济为目的,以新型工业化为发展主线,以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鼓励支持企业壮大规模、绿色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和优化政务环境为主要抓手,千方百计帮助民营企业解难题、闯难关,使全县民营企业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总量取得新突破,推动饶平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二)指导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大力引进来、走出去,突破制约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民营企业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民营经济领域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环境营造等方面作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水平。
——坚持智能化与集约、绿色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先导和牵引作用,以信息技术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手段,加快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变。完善产业链条,提升配套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坚持高端引进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由价值链中低端向高端提升,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坚持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支持现有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技术改造,增资扩产,提高效益,提升存量发展水平。培育发展互联网产业等新模式、新业态,建设民营企业发展重大平台和载体,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打造产业转型升级新引擎。
1. 行动目标。
至2017年末,全县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0.89%,三年累计提高0.3个百分点;工业企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三年新增加3家,累计达到8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三年新增加3家,累计达到19家;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占全县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16%。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显著增强,涌现出一批创新能力强、规模大和品牌响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政府)
——2015 年,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0.69%,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14%,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6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达到17家。
——2016年,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0.79%,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15%,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7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达到18家。
——2017年,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0.89%,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16%,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8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达到19家。完成1家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 重点任务。
——鼓励和支持民营骨干企业发挥创新骨干作用。支持骨干企业创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支持民营骨干企业开展前沿先导技术研发和重大战略产品开发。推动民营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支持民营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实施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在先进制造业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政府)
——完善中小微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孵化器。支持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等创业载体发展。建立健全各种类型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民营企业提供创新服务。引导中小微民营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技术服务以及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各镇政府)
——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品牌培育。组织科技成果产业对接活动,支持骨干民营企业牵头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开展民营骨干企业名牌培育工作,推动一批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企业品牌及区域品牌培育试点。(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各镇政府)
(二)引导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 行动目标。
至2017年末,全县三年累计引导75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的企业64 家),占全部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65%以上;三年累计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24亿元,年均增长25%;累计完成工业投资61亿元,年均增长12%。(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政府)
——2015年,引导22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企业18家。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6亿元、工业投资18亿元。
——2016年,引导25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企业21家。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8亿元、工业投资20亿元。
——2017年,引导28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企业25家。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0亿元、工业投资23亿元。
2. 重点任务。
——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落实《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尽力争取国家、省各项专项资金对我县民营企业扶持。县财政每年将积极筹措资金,作为对技改创新,转型升级、效益好,贡献大的民营企业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镇政府)
——引导民营企业扩产增效。支持民营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项目增加投资,引导企业重点投向优质技改项目,扩大生产规模。深化延伸产业链,推广共性适用技术,推动优势传统产业应用电子商务,提升民营企业生产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各镇政府)
——推动民营企业设备更新。支持劳动密集型行业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在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的行业全面推行设备更新,普及现代化制造模式。推进优势传统产业企业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实施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镇政府)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创建国家、省级民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进民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新建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一批现有平台的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镇政府)
——大力推动智能化改造。着力推进“两化融合”,围绕智能制造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的改造,鼓励民营企业使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设备,实施“机器换人”工程。以陶瓷、水族机电、服装、水产和食品等优势传统产业应用企业技术改造为重点,培育智能化改造示范企业,推广应用智能化制造技术,普及设计过程智能化、制作过程智能化和制造装备智能化,推动成果孵化、研发设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开展技术改造投资动态监测和服务。做好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动态监测,引导企业和社会投资方向。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形成上下联动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支撑格局。组织政银企技术改造项目对接活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政府)
(三)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壮大规模,加快做大做强。
1. 行动目标。
至2017年末,全县三年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民营企业达到8家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5 亿元以上民营企业达到4家;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民营企业达到4家,其中10 亿元以上企业2家。(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政府)
——2015 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民营企业达到4家,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5 亿元以上民营企业达到2家;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民营企业达到2家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企业1家。
——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民营企业达到5家,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5 亿元以上民营企业达到3家;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民营企业达到2 家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企业1家。
——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民营企业达到8家,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5 亿元以上民营企业达到4家;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民营企业达到4家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企业2家,50亿元以上企业1家。
2. 重点任务。
——增强创新驱动力。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增强创新意识,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道路,着力提高科技进步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提高研发投入,在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上下足功夫,强化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性产品。建设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加强设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集成创新。(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政府)
——加强质量品牌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品牌兴企强企意识,推行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主导和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制订和修订。进一步发挥品牌建设综合效应,努力将品牌产品、特色产品变为“拳头”产品,实现品牌效益的最大化。(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工商局,各镇政府)
——鼓励引导资产运营。支持鼓励企业兼并重组、股份改造,积极开展强强联合等多种形式并购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引导企业规范发展,积极发挥资本市场融资等功能,加快企业上市步伐。(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政府)
(四)加快园区扩能增效,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1、行动目标。
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进园发展。至2017年末,工业园区入园企业10家,三年累计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7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4亿元。(责任单位:县重点项目办,各有关镇政府)
——2015年,工业园区进园企业2家,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
——2016年,工业园区进园企业5家,比2015年增加3家,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比2015年增加100%。实现工业总产值1亿元。
——2017年,工业园区进园企业10家,比2015年增加5家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比2016年增加100%。实现工业总产值3亿元,比2016年增长200%。
2、重点任务。
——做好园区规划修编工作。尽快启动园区的规划修编,以樟溪低碳工业园为先导,同时带动推进钱东食品工业区、联饶工业区和饶北工业区的规划和建设。做好全县各园区及产业集聚地的产业规划和未控规建设用地的控规修编工作。明确各园区的功能定位、发展策略,优化各园区的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重点发展陶瓷、水族机电、水产、食品、电子等新技术、新材料、低耗能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县重点项目办,各有关镇政府)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选择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作为产业集聚发展项目用地,依托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带动,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并以此向省申请扶持资金,享受优惠政策,推进园区建设提速增效。(责任单位:县重点项目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镇政府)
——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园区路网、管线、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信息、技术、人才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园区服务能力。重点依托周边城镇完善园区生活服务配套功能,加快园区周边区域基本住宿、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和提升所在镇区功能,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满足居民及产业工人生活需要,形成人口集聚,逐步带动周边区域发展。(责任单位:县重点项目办,各有关镇政府)
——做好招商引资及招才引智工作。采取“边建设、边招商”方式,发挥我县列为闽粤经济合作启动区的优势,举办一系列招商推介活动,探索建立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长效机制。全面加大对饶平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吸引外来企业来饶投资创业;充分发挥侨乡优势,着力吸引在外饶籍企业家回乡投资兴业;借助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优质项目落户园区,打造一批由行业协会(地方商会)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以产业链为纽带的“园中园”。(责任单位:县重点项目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外事侨务局,各镇政府)
——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做好产业园在建及拟建的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积极跟进洽谈中的各个意向项目,争取项目尽早落户园区,做好拟进园项目的选址、土地出让工作。对入园重点项目落实专人做好跟踪服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县重点项目办,县发展改革局,各有关镇政府)
(五)推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形成产业转型升级新模式。
1. 行动目标。
至2017年末,全县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4年下降 8%,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推动民营企业清洁生产和园区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政府)
——2015年,当年实现电机能效提升1.2万千瓦。推动2 家民营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市下达的“十二五”节能目标。
——2016 年,超额完成当年电机能效提升任务。推动3家民营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
——2017年,超额完成当年电机能效提升任务。推动4家民营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
2. 重点任务。
——扎实推进民营企业节能。严格落实节能问责制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按期完成电机能效提升节能改造任务。引导重点民营企业开展陶瓷窑炉、工业锅炉、清洁生产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推进省、市、企业三级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政府)
——推进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加快我县民营企业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推进陶瓷、水族机电、水产、食品等行业民营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各镇政府)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民营龙头企业。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设备(产品)。(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镇政府)
——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完善落后和过剩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差别电价、准入条件、行业标准等政策措施,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退出。(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营造创新发展环境。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支持民营企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完善民营经济领域科技创新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对自主创新产品支持力度,优化科技创新投融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镇政府)
(二)加快重大民营企业项目建设。建立重点项目专人挂钩制度,减少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在民营企业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审批立项、环境评估、资金筹措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积极保障民营企业用地,探索建立民营企业用地供需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济和信息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各镇政府)
(三)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统筹用好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产业集聚区集约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政府)
(四)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县财政将探索建立饶平县民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度,以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贷款,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业,提升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服务能力。加强银政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简化审贷流程。创新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加大对中小微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担保机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各镇政府)
(五)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出台人才引进培育政策,营造良好的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使人才进得来、用得上、留得住,并产生汇集效应,为民营企业再创业提供智力支持和知识保证。(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各镇政府)
(六)规范经济秩序。加强市场运行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企业平等竞争。打击取缔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约欺诈、规避执行等违法、失信行为;清理无证、无照经营;依法做好“小升规”工作;推动产业项目依法录入统计数据库。(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质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部门,各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县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工作制度。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挂钩联系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建立实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
(二)努力提高机关效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再创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认真落实行动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细化行动计划,做好任务分解和组织落实工作,确保落实到位。要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既定目标扎实有序推进。
(四)加大宣传监督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报道我县服务和推动全县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要牵头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评估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提高指导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水平。
附件:饶平县民营企业再创业三年行动目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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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民武装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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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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