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饶府函〔2014〕56号
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镇政府、韩江林场,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潮府办函〔2014〕79号)要求,县政府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颁发的普通规范性文件和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颁发的暂行或试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本次清理后,列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列入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执行部门应列入2015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县实际,于2015年4月1日前提出修订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后重新发布,逾期未报送审定的,停止执行;列入废止以及有效期届满未清理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不再执行。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饶平县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1日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1.饶平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办法(饶府〔2009〕7号)
2.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唐电厂500千伏出线工程用地拆迁事项的通告(饶府通〔2009〕1号)
3.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港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有关事项的通告(饶府通〔2009〕2号)
4.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迁移进港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电力通信广播线路的通告(饶府通〔2009〕3号)
5.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亚太通用码头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有关事项的通告(饶府通〔2009〕4号)
6.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唐电厂500千伏线路送电有关事项的通告(饶府通〔2009〕5号)
7.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径南工业园区征地拆迁有关事项的通告(饶府通〔2009〕6号)
8.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澄饶联围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饶府通〔2009〕7号)
附件2.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 件)
1.饶平县县级储备食用油管理暂行办法(饶府〔2012〕21号)
附件3.
保留并重新公布后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 件)
1.饶平县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饶府办〔20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