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提升“文明镇街、文明村居”创建水平,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夯实基层基础,根据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关于探索建立乡贤创建“文明村居”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潮促建办[2016]5号)、《转发〈关于探索建立乡贤创建“文明村居”咨询委员会的通知〉(饶促建办[2016]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建立乡贤创建“文明村居”咨询委员会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立乡贤创建“文明村居”咨询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有益补充。以培育发展乡贤情谊为载体,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凝聚乡贤力量,有利于充分发挥乡贤的亲缘、人缘、地缘优势,弘扬优秀文化,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为实施“文明镇街、文明村居”创建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乡贤创建“文明村居”咨询委员会在镇党委、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培育发展、开展活动,并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坚持民事民议。坚持以群众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 以“共商、共建、共享”为目标,发挥乡贤在基层治理中的参谋 建议、桥梁纽带等作用,激发群众自治活力。
(三)坚持补位辅助。咨询委员会发挥其补位和辅助作用,弥补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在公共决策、公共服务、公共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形成有益补充。
三、人员构成
乡贤创建“文明村居”咨询委员会的人员由籍贯在当地(指 本村、社区,下同),或成长、工作在当地以及姻亲关系在当地, 有德行、有才能、有威望、有影响的社会贤达组成。主要包括:
(1)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2)镇级及以上人大代表,县级及以上政协委员;
(3)热心公益慈善事业、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家;
(4)有道德威望、为当地多数群众认可人士;
(5)在相关领域有影响的社会名人;
(6)社会组织负责人;
(7)专业技术人员、民间人才;
(8)在本地创业的优秀外来人才。
四、主要任务
乡贤创建“文明村居”咨询委员会在本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凝聚乡贤力量,协助加强党群联系,推动“文明村居”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为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文明村居”建言献策;
(二)收集了解村情民意,反馈群众意见建议;
(三)向群众宣传上级关于基层建设、基层治理和开展“文明村居”创建的部署和要求。
五、活动方式
乡贤创建“文明村居”咨询委员会主要通过会议参事的方式开展活动。村一般应于春节期间召开咨询委员会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召集人,向乡贤通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围绕家乡建设发展,特别是“文明村居”创建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各村咨询委员会可根据成员特长和实际,通过适当活动发挥不同领域乡贤在服务“文明村居”创建方面的参谋作用;通过一定方式了解收集村情民意,向村“两委”反馈。
六、相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指导村做好成立乡贤创建“文明村居”咨询委员会相关工作;要通知县区机关领导干部积极到原籍、出生地或成长地的村报告并参与乡贤创建“文明村居”咨询委员会活动。各村党组织要于春节期间主动联系乡贤成立创建“文明村居”咨询委员会。
(二)注重活动实效。坚持简便易行、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开展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促进作风转变,树立良好形象。镇村两级要注重运用网络 QQ 群、微 信、手机短信等平台,加强与咨询委员会成员之间的沟通联系。
(三)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引导群众理解、支持乡贤创建“文明村居”咨询委员会。 加强对乡贤发挥作用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激发其参与的积极性。
各村成立乡贤创建“文明村居”咨询委员会和开展活动的情 况,请及时报告镇委促建办。
中共东山镇委员会
二0一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