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有关部门:
从9月1日开始至次年4月15日,我省进入森林特别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稳定社会秩序和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我镇今冬明春防火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各村、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摒弃不会发生森林火灾的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绿美广东”的决策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及《饶平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等要求,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切实落实林长巡林和“一长两员”源头管护机制,督促护林员全方位开展野外火源巡查管护,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各村、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开展林长制、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要把森林防火常识、责任意识及《森林防火条例》作为宣传的重点内容,强化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动员林地、林木经营者协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设置永久性宣传牌等宣传方式,根据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真正使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家喻户晓,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通力协作,落实措施。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推进林长制落到实处,执行各项森林防火管理措施:一是要落实林长巡林和“一长两员“源头管护机制,督促护林员全方位开展野外火源巡查管护,确保杜绝林区内一切违规火源。二是要加强管护队伍管理,明确管护区域,抓好重点区域防范,落实巡山护林责任,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段,保证巡护林工作到位。三是要加强对山上作业人员的管理,签订防火责任书。四是要加强对老人小孩和精神病人的监管,防止其失火烧山。五是在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在戒严区、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六是要根据本地森林火险情况,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七是抓好中秋、国庆、春节、清明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和秋收冬种、春耕生产时节等重点时节的防控。八是要认真落实扑火力量、扑火物资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各部门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靠前指挥,科学扑火,做到早报告、早出动、早处置、早扑灭,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对组织不力、不听调度、贻误扑火时机或发现森林火情不通报又不扑救的将依照党纪政纪法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巡值,及时处置。
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好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
各村、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切实加强值班巡查,及时处置各种火情信息,保证上传下达渠道畅通。镇督导组将不定期组织对各村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力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倒逼工作落实落地。
浮滨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