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滨镇关于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奖补工作方案(2022-2024年)

2022-10-12 14: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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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撂荒耕地整治,促进我镇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广泛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和油料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饶平县发展粮食(油料)生产奖补实施方案(2022-2024年)》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以稳定粮食、油料生产、保障“米袋子”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提高粮食生产经营规模,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争取做到“零弃耕”,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粮食生产工作,镇成立由欧世滨(镇长)任组长,詹胜彪(副镇长)为副组长,林惜才、曾庆勃、黄淮、王佳涵、詹润泽、黄涵为成员的浮滨镇促进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相关工作。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奖补条件及标准

  在依据《饶平县发展粮食(油料)生产奖补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实施奖补的基础上,结合全镇的实际情况,由镇再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扶持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补助资金和乡村振兴资金,对种植粮食作物,推动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的,对实施主体给予奖补,垦造水田项目在管护期间不纳入奖补。

  (一)种植水稻奖补。每年种植水稻连片5亩(含)以上的,对每年种植1造水稻经验收合格,给予实施主体600元/亩的奖补(其中县奖补标准400元/亩,镇奖补标准200元/亩)。对每年种植双季稻的,经验收合格,给予实施主体1400元/亩(其中县奖补标准1000元/亩,镇奖补标准400元/亩)的奖补。

  (二)种植其他粮食作物奖补。对每年种植玉米、大豆、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连片5亩(含)以上的,经验收合格,给予实施主体每造每亩补贴400元。(其中县奖补标准300元/亩,镇奖补标准100元/亩)

  (三)种植油料作物奖补。对每年种植花生等油料作物连片5亩(含)以上的,县奖补标准为每造每亩补贴300元,镇不再另行奖补。

  四、奖补程序

  (一)实施主体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实施主体填写《浮滨镇奖补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以公司或合作社为主体申报的,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土地流转合同(或其他土地权属、面积的证明)、种植前中后期的照片、双季稻轮作协议(申报双季稻奖补的主体必须在每年8月10日前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签订《双季稻轮作协议》等材料,于每年5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0日前自主到村进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二)村级初审。村对申请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填写《浮滨镇奖补村级汇总表》,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申请表填写初审意见,将村级汇总表连同种植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于每年5月31日、9月30日和12月20日前上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鼓励同一经营主体在不同村承包连片土地,以不同村累计面积奖补,申报奖补程序由相关村按管辖范围负责。

  (三)镇级审核。镇领导小组对村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人员到现场采用国土巡查机进行全面复核,审核通过后,并填写《浮滨镇奖补镇级汇总表》。

  (四)资金发放。经镇领导小组复核通过后,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将奖补资金拨付到申请主体。

  五、工作保障

  (一)建立利益导向,激发粮食种植动力。各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用好各项奖补政策。同时调动种粮农户的积极性,稳定粮食作物、油料的面积,对发展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给予优先扶持。

  (二)强化制约措施,加快撂荒耕地流转。各村要开展辖区耕地撂荒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台账,制定统筹利用具体方案。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并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对撂荒问题严重,受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移送镇纪委等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启动相应问责。

  (三)强化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各村要全面系统地对水利沟渠设施进行排查,加强水利设施修复、沟渠清通,保障农业水源供给,完善排灌配套设施,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因水利设施原因而造成耕地撂荒问题。确保各类沟渠正常使用。修建机耕道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同时结合现代化农业生产装备,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提高农业效益。

  (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各村要强化宣传发动、引导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参与撂荒耕地复耕及土地流转工作,探索以农业生产托管、土地股份合作、代耕代种等多种撂荒耕地复耕种植粮食扶持模式。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走粮食生产产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道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认定和监测工作。

  (五)加强农技服务,强化舆论引导和信息报送。要充分发挥农技职能和农技人员技术专长的作用,加强对农业生产服务,特别是种子、化肥、农药等使用和田间管理的技术指导,推广良种良法,科学施用、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措施,大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完善农业生产流通、配送、仓储等生产环节的服务体系建设。各村要加强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宣传引导,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发动工作,发挥撂荒耕地相关责任主体的作用;要及时总结宣传正面典型,重视示范引领作用。

  


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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