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饶发改〔2021〕2 号)
转发《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潮发改信用函〔2020〕258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报送
各镇、县各有关单位录用、调任公务员人选社会信用记录的查询申请,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一接收后,集中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局。
属于市管干部调任的,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规定执行。
二、工作要求
提出查询申请的单位,应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一)转报送市发改局材料:查询申请正式函件(模板见附件)、通过刻录光盘电子版各1份一并封存后加盖骑缝章。
(二)正式函件同时抄送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1份。
查询申请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协助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三、报送时间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一接收查询申请后,于每周五上午(遇法定节假日自然顺延)集中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各查询单位应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查询申请报送至县发改局(体制改革与法规股,原交通大楼312室,联系电话:7805156)。
附件:关于转发《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2日
转发《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饶发改〔2021〕2 号).pdf
附件1:关于转发《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1-1: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