汫洲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汫洲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镇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我镇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的工作要求,以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目标,以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我省清远市“12·26”较大交通事故的教训,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燃气等重点行业,结合“奋战50天 全年保平安”重点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安全发展理念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研究不到位、部署不落实、工作不开展、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未能摒弃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错误观念,盲目引进安全风险高、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落后产能,盲目兴建化工园区、扩张产业规模的问题。三是监管责任缺位的问题。重点整治落实《潮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有差距,以及隐患排查不深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四是隐患整治不实的问题。重点整治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没有举一反三,隐患排查整治不严不实,重大隐患底数不清,日常监管检查缺乏重点,安全整治走过场,整改问题跟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五是监管执法不严的问题。重点整治不敢动真碰硬,对违法违规企业“网开一面”,该停产的不停产,该关闭的不关闭,处罚措施不严不实,年度执法数量和立案查处量大幅度下降等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一是源头管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未编制地区化工安全发展规划,对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准入把关不严、审批草率的,盲目引进不符合产业定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落后产能,企业和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未持证上岗,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不彻底、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相关部门未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未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化学品物流仓库、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未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体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危运车辆未实施动态监控,驾驶员在途驾驶行为未实施安全监控等问题。化工园区专项整治要结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同时开展,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实现本质安全。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及穿过城区的油气输送管道未有效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制度未落实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年末盲目抢进度等问题。(牵头单位:安监所,有关责任单位:企业办、城建办)
(三)交通运输领域整治重点
道路交通方面。紧紧围绕“人、车、路、企”四大要素,重点抓住源头、镇区、公路、农村四大战场,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以及校车、公交车、农用车、旅游包车、搅拌车、水泥罐装车、环卫车辆(道路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转运车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为重点,重点整治危险路段、大型公路桥梁、连续长陡坡、临水临崖、农村客运、马路集市、客货运站场安全隐患,重拳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车辆违法分包、客货运混装、废车及违规改装车“病车”上路、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客货车变相挂靠、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营运客车和驾驶员脱离企业管理等突出问题,强化对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和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整治力度,加强团雾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牵头单位:汫洲边防派出所,有关责任单位:中心小学、汫洲中学、汫洲第二中学、城建办、农业办、综合大队、汫洲市场监管所)
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整治运营船舶安全条件不足、超载超限航行、无证运营、船舶非法载客、恶劣天气违反禁限航规定、船撞桥以及采运砂石船安全等问题。重点整治中小型木壳渔船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重点桥梁水域的安全隐患。(牵头单位:渔业办,有关责任单位:城建办、水利所)
(四)消防领域整治重点
火灾方面。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紧盯火灾事故多发重点地区,突出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博物馆文物建筑、餐饮场所、学校医院、老旧小区、集体宿舍、群租房、民宿客栈、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景区、养老院福利院、“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废旧品回收站等火灾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燃气泄漏着火爆炸、安全疏散通道不畅、违规住人、违章搭建、违规操作、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牵头单位:镇综合大队,有关责任单位:镇企业办、中心小学、汫洲中学、汫洲第二中学、汫洲边防派出所、民政办、自然资源所、城建办、农业办、汫洲市场监管所)
森林火灾方面。深入开展全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农村山上祭祀、农村农事用火、公路边森林燃烧引发山火等问题。(牵头单位:林业站,有关责任单位:民政办、城建办、综合大队)
(五)燃气领域整治重点
以燃气有关经营和设施运行管理单位,以及各类燃气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设施设备和场所为对象,全面排查、清理、整顿全镇燃气充装、储存、经营、运输、保护等环节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排查燃气气化站、充装站、自供站、“点供”等燃气设施及第三方施工建设影响燃气管道的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打击充装、经营、运输、储存及工程施工建设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紧盯酒店、餐饮店、商业综合体、“美食城”等重点场所,重点整治安全措施不到位、应急准备不充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燃气使用主体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城建办,有关责任单位:企业办、汫洲边防派出所、镇综合大队、汫洲市场监管所)
(六)建筑施工领域整治重点
针对岁末年初施工企业盲目赶工期等情况,围绕今年以来建筑施工领域事故特点,突出深基坑、盾构机、起重机、脚手架、高支模体系等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环节,加大对重点项目、危大工程、农民自建房、“三旧”改造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重大施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施工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牵头单位:城建办,有关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城建办、水利所、综合大队)
同时,工贸(牵头单位:安监所,有关责任单位:企业办)、烟花爆竹(牵头单位:安监所,有关责任单位:汫洲边防派出所、城建办、汫洲市场监管所)、旅游(责任单位:镇宣传)、农业机械(责任单位:农业办、汫洲边防派出所)、渔业船舶(责任单位:渔业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责任单位:汫洲边防派出所)、电力(责任单位:企业办、汫洲供电所)、水利(责任单位:水利所)、特种设备(责任单位:汫洲市场监管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我省清远市“12·26”较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研究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惩戒惩治,敢于动真碰硬。要以铁的手腕严格执法,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执法措施,依法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一阵风”排查、“假把式”整改、“走秀式”执法。
(四)强化问责考核,确保整治效果。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到位、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镇安委会将适时组织若干工作组对重点辖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并将各单位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汫洲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