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浮滨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浮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浮滨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浮滨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浮滨自然资源管理所反映。
附件:《浮滨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浮滨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8日
浮滨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目录
一、2018年地质灾害概况
二、2019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三、2019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四、重要地质灾害预防区、隐患点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的预防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七、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与应急处置责任
浮滨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抢险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省、市、县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的要求,切实指导全镇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1]672号)以及省、市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结合我镇近年来突发地质灾害现状、成因特点及饶平县2019年气候趋势预测,特编制《浮滨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18年地质灾害概况
2018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预警、应急、搬迁治理等防治措施到位,消除隐患点1个,排查新增隐患点1个;2018年度全镇未有发生地质灾害,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截至2018年底,全镇仍有隐患点23处,其中威胁100人以上有1处、威胁100人以下22处,威胁人口623人,潜在经济损失1056.5万元;地质灾害防止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防灾任务艰巨。
二、2019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2019年降雨、台风趋势预测
根据饶平县气象局《饶平县2019年气候趋势预测》,2019年我镇年降水总量偏多,其中,前汛期(4-6月)降水偏多,后汛期(7-9月)降水偏多。2019年对我镇有影响的台风4个,其中有明显影响的有2~3个左右对我镇有明显影响,主要出现在7到9月;2019年我镇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出现阶段性强降水的概率较大,主要出现时段为5到9月,其中,5到6月的“龙舟水”过程和7到8月的台风过程为暴雨出现最集中的时段。
(二)2019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我镇地处山区,地形复杂,构造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依据2019年降雨趋势预测,结合我镇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特点,2019年我镇地质灾害总的趋势是:前汛期(4~6月)特别是5~6月“龙舟水”降雨集中期量,可能是我镇发生地质灾害最严重时期,应注意坪溪片区和径楼村山地丘陵区强降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后汛期(7~9月)特别是7~8月台风强降雨期,可能引发群发性、突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务必做好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并将台风暴雨期间作为防范群发性、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时段;同时,要关注地震趋势预测情况,做好防范地震引发地质灾害的工作;枯水期(1~3月)和平水期(10~12月),由于降雨量偏少,地下水补给量减少,导致地下水位下降,特别要防范重大地下工程施工(宁莞高速公路、大潮高速公路等)抽排地下水的叠加影响,导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三、2019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全镇4~10月份主汛期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该时段是“龙舟水”和台风暴雨、局部强降雨诱发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因此,我镇地质灾害防范时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其他时期应加强防范人为工程活动诱发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加强各类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四、重要地质灾害预防区、隐患点
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为地质灾害多发频发丘陵山区的乡村等人口密集地区,以及一些丘陵山区削坡建房路段;各地的露天采土场、水利工程,县道、镇道及村村通道等公路是防灾的重点。2019年重点地质灾害预防区、地段、隐患点包括:
(一)坪溪片山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区
我镇坪溪片区山高坡陡,地质条件较复杂,特别是在残坡积层山坡上削坡建房的村庄,一些乱采土、乱开山的场所,人为破坏了山体的原始结构,在受台风、暴雨的冲蚀、搬运下,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严重危及村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些灾害多为自然环境遭受破坏造成的,各地应加强监测预报,开展群测群防,落实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大型水利工程、堤防设施、水库工程引发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区
浮滨溪贯穿我镇10个村庄,应注意预防汛期水位上涨,堤围受水浸泡发软而诱发堤围大面积崩塌。镇内山塘水库多,在4-9月强降水期应注意防止溃坝。山塘水库溃坝突发性强、毁灭性大、影响范围广,一旦发生后果极其严重,必须强化监测防范,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防患于未然。
(三)道路沿线边坡以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区
县、镇道及村道沿线高边坡地段,由于坡脚陡度增大,造成岩、土体严重失稳,易产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应加强巡查监测,对一些危险地段防治措施应落实。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的预防
(一)马鞍山水库应监测预防坝基及库岸边坡的稳定性,防止出现大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对库区造成淤高,冲刷而影响库区安全。同时应注意预防由于地质构造活动及地震而影响库坝的稳固性,突发水库溃坝。
(二)三红三坵田威胁100人以上的重特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关村应落实编制单个隐患点的应急预案,设置警示标志,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加强监测巡查,群策群防,要明确人员紧急避灾撤离路线,选好避灾场所,避免人员伤亡。
(三)葛埔村青官、宫下村马脚寮、坪峰村等村庄。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特大,现已逐步实施搬迁避让,但由于旧村庄尚在,且时常有一些老年人居住,在暴风雨时,应落实专人跟踪巡查,及时撤出人员,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四)大榕铺村维新小学、欧阳山村小学及径楼村旗山等22处威胁10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村、各学校应加大宣传、加强监测预报,建立和完善监测网络,开展群测群防,要制定防灾应急预案,落实监测人和防灾责任人,特别在地质灾害预警信息3级(黄色)以上时,应及时做好群众安全避让工作,要因地制宜制定防治规划,开展防治工作。
(五)古山村道、葛埔葛埔(三个点)、夏校富斗、三红桂竹坑治理工程及三红顺风礤搬迁重建工作应抓紧落实,尽快完成搬迁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搬迁治理过程中应加强监测,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六)矿山滑坡、塌崩、泥石流灾害。各村遗留的采矿迹地,在汛期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各村应采取措施认真做好迹地修坡除险和植被绿化工作,加大力度查处违法乱采滥挖矿点,防止灾害发生。
(七)公路工程。X084线浮滨路段至坪意线路段、公路及各村村通道路,由于劈山开路,破坏了原始地形、地质结构,边坡尚未稳固,汛期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阻塞交通,应加强巡查,预报。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全面提升应对地质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职责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村要会同国土所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群测群防、灾情趋势分析研判、灾害现场应急调查等工作,协助镇政府及时提出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制定防治方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浮滨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核实确认的隐患点情况,认真编制2019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和具体防灾措施,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完善《防灾明白卡》与《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完善隐患点警示牌设置、应急预案编制,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防灾管理,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和应急调查工作。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将《饶平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到位,巡查经费补助到位,提高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心。
镇自然资源、财政、民政、教育、环保、水务、交通、住建、安监、气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加强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全镇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预警预报和防灾工作网络信息准确、畅通。各村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同处置地质灾害的联动机制,形成快捷、高效的抢险救灾合力。突发灾情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浮滨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应急处置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三) 加强汛期防灾抗灾工作
进入汛期,浮滨自然资源管理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防灾情况、应急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汛期期间,各村应加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的巡回检查,要落实村一级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发现险情和灾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转移受威胁的人员,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同时向镇政府、浮滨自然资源管理所报告。浮滨自然资源管理所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派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提出应急处理措施。直接威胁在建工程和交通、水利、学校、旅游区等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巡查、监测。台风、暴雨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落实领导带班,保证信息畅通。
(四)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互通情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夯实基础。
(五)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防体系,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形成“政府统筹协调、专业队伍技术支撑、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地质灾害管理工作新机制。汛期前,要抓紧组织技术力量对重点区域和危险点进行全面检查;汛期中开展巡查和应急调查,并根据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后进行复查和总结。
(六)加强源头防范,严防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粤府办[2014]59号)关于“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危房改造规划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严禁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的要求,积极探索山区农村建房涉及地质灾害的简易评估办法,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在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禁止采矿、削坡、堆放废土、废渣,以免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同时严格限制工程建设活动,确属需要的,一定要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依评估的防治措施进行工程建设,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七)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协同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并加强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灾情,确保全镇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预警预报和防灾工作网络信息准确、畅通。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同处置地质灾害的联动机制,形成快捷、高效的抢险救灾合力。
(八)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灾意识
各村、各有关单位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和自我救治”的防灾意识,确保应急处置及时、准确、有效,全面提高应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与应急处置责任
镇政府及自然资源、住建、水务、交通、公路、教育等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原则,对威胁矿山、公路、水利设施和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相关的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对威胁居民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所在地村负责组织监测(见附件)。汛期前,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部署好汛期经常性监测和值班工作,落实防灾、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和物资准备,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一方平安。
附件:
3. 浮滨镇2019年度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xls
4. 浮滨镇2019年度威胁100人以下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xlsx
浮滨自然资源管理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