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殡葬政策告知书
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2016年10月11日《饶平县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实施意见》(饶民〔2015〕155号)要求,现将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惠民殡葬服务对象
凡在我县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县户籍居民,以及在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县户籍居民。
二、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及费用标准
以下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
1.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费用标准为城区内180元/具;农村、跨市(县)3.5元/具·公里(每具收费不低于120元,以来回程距离计算);
2.遗体消毒,费用标准每具100元;
3.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费用标准为100元/具·天;
4.遗体告别厅租用(4小时小型告别厅免费),费用标准为300元/间·次(每次限定时间为24小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费);
5.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费用标准为200元/具;
6.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费用标准为60元/盅;
7.骨灰寄存(免费1年或海葬、树葬),费用标准为70元/格位·年。
三、办理流程
1.预约在饶平县殡仪馆火化的本县户籍居民,凭《死亡证明》、逝者和逝者家属(委办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应资料到饶平县殡仪馆办证大厅填写《饶平县户籍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申请表》,在火化业务办理时直接减免相应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2.异地火化的本县户籍居民,逝者家属(委办人)凭《死亡证明》、《遗体火化证》、逝者和逝者家属(委办人)身份证、户口簿、火化发票(附清单)等资料到饶平县殡仪馆办证大厅填写《饶平县户籍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申请表(以下简称费用申请表)》,《费用申请表》需要到户籍所在镇民政办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到饶平县殡仪馆财务室申请报销本县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四、其他事项
若在殡仪馆办理费用减免手续中,发现拆分项目、巧立名目、强制捆绑等乱收费现象,或在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和安葬等过程中出现借机刁难、吃拿卡要等现象,可拨打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饶平县民政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