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新丰镇锡康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公告

2025-07-11 09:35
来源:新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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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拟进行新丰镇锡康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代理的服务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镇锡康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350万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村内建设混凝土道路约4738平方米,青石板铺装约888平方米,河卵石铺装约162平方米,原有篮球场刷地坪漆约659平方米;建设河卵石矮墙约740米,砖砌挡墙约50米,增加仿古砖围边约1648米;新增一座钢结构小桥和一座箱涵桥;明沟暗渠化约65米;房屋外立面增加雨棚约69米,墙面刷漆约714平方米;绿化工程一项,照明工程一项。

  五、服务事项:招标代理。

  六、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新丰镇锡康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汇编、移交并保存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汇总报告及其电子版;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竞选的单位于2025年7月15日17:30前到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新丰大道128号;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0768-8629526)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

  2.拟派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我单位将根据报名单位综合情况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