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公告

2025-07-04 12: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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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自然资告[2025]4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7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68-7801523、0768-7808787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饶平县钱东镇沈厝经济合作社

宅基地使用权

饶平县钱东镇沈厝村伍联厂西侧(环村路北侧)

445122107024JC03982W00000000

1168.0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饶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