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浮滨镇大榕小学、浮滨镇荆山小学撤并事项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的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浮滨镇人民政府拟定于2025年7月25日就浮滨镇大榕小学、浮滨镇荆山小学分流并入浮滨镇五祉小学、浮滨镇中心小学事项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单位
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
二、听证目的
为全面优化我镇教育资源配置,充分听取各方代表意见,进一步完善撤并整合方案,促进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化、标准化、优质化发展。
三、听证内容
对浮滨镇大榕小学、浮滨镇荆山小学分流并入浮滨镇五祉小学、浮滨镇中心小学事项的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听证。
四、听证依据
《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4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32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等。
五、听证会代表的申请和确定
听证代表由浮滨镇大榕小学、浮滨镇荆山小学的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所属村委代表及镇政府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代表等各领域代表组成,其中包括:
(一)浮滨镇有关部门代表、浮滨镇中心小学校长;
(二)浮滨镇大榕村、荆山村党组织书记及村委代表1名;
(三)浮滨镇大榕小学、浮滨镇荆山小学校长及教师代表各1名;
(四)浮滨镇大榕小学、浮滨镇荆山小学学生家长代表各5名;
(五)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及其他代表由浮滨镇人民政府邀请参加。
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学生家长代表依申请经遴选方式产生,申请人可向浮滨镇大榕小学及浮滨镇荆山小学提出报名申请,申请时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学校确认后为有效申请,如报名人数较多,学校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由学校直接推荐。
六、报名截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日下午5:00。
七、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2025年7月25日上午9:00,浮滨镇荆山小学
2025年7月25日上午10:30,浮滨镇大榕小学
特此公告。
浮滨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