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5-06-05 14: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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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自然资登示【2025】3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城西区六号路东侧中段县自然资源局一楼。

        联系方式:0768-7801523           0768-7809086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许伟平

房屋/土地

饶平县黄冈镇河南居委广场南二巷18号

粤房字第0318184号、饶府国用(1990)第001929号

许步云

2

余伟能

房屋/土地

饶平县黄冈镇下市中山路157号

粤房字第0404977号、饶府国用(1990)第005266号

余万引

3

庄泽湘

房屋/土地

饶平县黄冈镇西门城内大巷一横1号之6

粤房字第0347640号、饶府国用(1990)第005961号

庄建生

4

刘金来

土地

饶平县柘林镇山佰园前5号

饶府国用(1990)第000271号

刘楚生

饶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