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拟对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kV外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公示
2025-05-29 12:46
来源: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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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kV外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尾红绿灯路口交通执法楼六楼 联系电话:0768-8885244 传真:0768-8885244 邮编:515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kV外电工程 |
建设单位 | 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柘林镇 (华瀛站坐标起点:东经117°7′45.224"北纬23°35′35.902"、所城站坐标终点:东经117°6'41.982"北纬23°35'50.136"、龙湾站坐标终点:东经117°5'26.998"北纬23°35'52.253"、线路共塔坐标:东经117°7'26.395"北纬23°35'39.174") |
编制单位 | 广东在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kV外电工程拟建于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柘林镇。工程建设包括3座20万立方 LNG 储罐、1座21.7万方 LNG 船舶接卸泊位、1个工作船码头及相关配套接卸、气化、外输等主要工程设施。该工程是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的供电工程,其线路工程位置包括: (1)110kV华瀛至所城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点为110kV 华瀛变电站,终点为110kV 所城站;采用架空+电缆混合方式,线路总长为2.080km(架空)+1.320km(电缆),架空线路部分新建杆塔9基。 (2)110kV华瀛至龙湾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点为110kV 华瀛变电站,终点为220kV龙湾站;采用架空+电缆混合方式,线路总长为4.27km(架空)+1.454km(电缆),架空线路部分新建杆塔13基。 (注:本工程不涉及变电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线路沿线设置1个移动式三级化粪池,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不外排。施工废水通过混凝沉淀后用于洗车用水、喷洒降尘或配制混凝土,不外排。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施工期废气:施工扬尘洒水、围网、遮挡等措施;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通过定期检修、确保机械性能良好。经上述处理后,项目施工期废气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出车辆减速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施工期固废: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分别委托住建部门、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根据材料性质与来源分类处理,废弃混凝土优先考虑现场破碎后进行基础填充,其次运送搅拌场地经过粉碎筛分等工艺后作为骨料重新配置混凝土;废建材进行分类,砖块等进行破碎后优先用于铺路,铝合金、塑料等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废物料包装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废钢筋统一收集后进行资源化回收。沉淀泥浆在固化后用于基坑回填,并及时绿化。经上述处理后,施工期固废满足《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实施)、《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订,2019年3月1日起施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中的有关规定; 施工期生态减缓措施:建设单位应该要求施工单位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其他工地的经验来看,只要做好本评价提出的建议措施,是可以把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的限度的。 2、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没有废气产生; 运营期废水:本项目不新增人员,依托110kV华瀛站人员远程值班,因此本项目无生活污水。本项目运营期没有废水产生; 运营期噪声:本项目运营期设备选型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基础上,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输电线路在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均压环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采用粗导线。项目运营期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运营期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固体废物; 电磁影响:为了减轻运营期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架空线路严格按照《110千伏~75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架设,增大导线对地距离、采用三角排列、减少相间距离、提高导线光洁度、使用良好的接地系统等一系列措施降低架空线路下的空间场强及输电线的静电效应影响。(2)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采用粗导线,提高导线制作工艺,减少表面毛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电磁干扰水平。(3)电缆线路采用三角排列、增加导线埋深等措施降低电缆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选购电缆应符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3.7.6~3.7.8,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采用埋地电缆型式敷设,从源头降低电磁环境影响。(4)在电缆终端塔附近建立电力保护区,其边界设置围栏,使受体远离输电线路。经处理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